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侨生回国就学 海外居留年限至少为六年

人气: 15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三日电)教育部为吸引新侨子弟回国升学,修订公布“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缩短侨生在海外连续居留年限从八年减为六年,但申请分发大学医学、牙医及中医学系者,仍维持原来须居留海外八年的规定。一般侨生回国参加升学考试以一次为限,一律采加总分百分之二十五优待。

新修办法从这个月开始实施,未来侨生回台就学期间不得任意变更身份,也不得申请就读各级补习及进修学院;自行在国内入学者得至侨务主管机关申请补办分发,以享有侨生权益;打算申请就读私立学校者,须先取得志愿学校的同意函。

教育部表示,为避免侨生享有多次就学优待而造成不公平,增列侨生就学优待仅能择一采用,国中毕业后采申请分发方式就读五专、高职或国立华侨实验高级中学者,不得再享有升学考试加分优待,但为顾及这项办法修正前已分发国小五年级以上者的信赖保护,增列但书予以保障。

侨生自行回国参加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新生入学考试者,优待方式统一以加原始总分百分之二十五计算;另比照大学入学分发模式,增列报考四年制技术学院未达各学系最低录取标准者,得进入台湾师大侨生先修部就读。

同时,为避免对一般学生造成不公平,新修办法明定侨生参加升学考试优待以一次为限,并应于毕业当年使用。

新修办法也明定,各校侨生录取名额采外加方式并定名额上限,避免排挤一般学生就学权益。但以招收侨生为主的学校,经专案核准后,得不受名额限制;又为鼓励台湾各大学优秀毕业侨生升读台湾各研究所,增列离开国内连续两年后,得以海外申请方式优待入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