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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购物中心设普级电玩 将送北市议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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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三日电)台湾台北市政府市政会议今天通过“台北市普通级电子游戏场业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将放宽普级电玩业者设立条件,但限定北市大型百货公司及购物中心才准设立益智类电玩,目前北市符合申请规定的业者有二十余家。自治条例草案将送台北市议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建设局商业管理处长林万发表示,依一九九七年“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则”规定,电玩业设立应符合临接宽度三十分尺以上道路、距离医院、学校、图书馆等既定建物一千公尺以上、社区居民参与的规定。

今天通过的自治条例草案,则放宽设立标准,电玩场所应临接宽度十二公尺以上道路、距离既定建物五十公尺以上,且限定于大型购物中心及大型百货公司内设立。

此外,草案中规范游戏内容为“益智类电玩”,运动类的水上摩托车、乐器类的打鼓机、反应训练类的跳舞机等,未来在大型百货公司或购物中心都可玩得到。

林万发指出,为了防范暴力、色情、赌博性电玩入侵普级电玩场所,申请人须受规范,此外,市府将组成委员会审理电玩内容,严加把关,若业者违法设立非普通级电玩,草案中仍订有罚则,最重可以撤照。

林万发表示,限定在大型购物中心及百货公司才准设立,是考量购物中心与百货公司的环境明亮宽敞,营业时间有限制。不过,申请条件必须符合全栋楼层地板面积一万平方公尺、资本额新台币一亿元、营业楼层地板面积五百坪的规定。

林万发说,台北市自民国八十六年起,电玩业者有十一家,其中一家为普通级电玩业,十家为限制级电玩业,至今未核准新设。北市目前有二十余家符合普级电玩业申请条件,未来市府将透过定时、定点、良善的管理对民众的休闲活动将有正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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