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十六日电)立法院科技及资讯与预算及决算委员会今天联席初审通过“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通讯传播监督管理基金”预算案,除保留新台币一百二十六万元的公共关系费预算送全院联席会、部分科目预算作成附带决议外,其余照列。
科资与预算联席会下午审查NCC通讯传播监督管理基金预算案,由于NCC在今年二月二十二日成立,此次是首次审查。NCC编列基金岁出预算四亿九千七百三十五万元,岁入五亿零七百二十二万四千元,相抵后剩余九百八十七万四千元。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庄和子(侨选)等人与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林正峰(桃园县)等人分别提案,要求删减公关费一百二十六万元。民进党籍立委侯水盛(台南县)认为,公关费其实就是首长特别费,在台北市长马英九因特别费惹出争议时,NCC把特别费列入基金预算中显违体制。
NCC主任委员苏永钦表示,将公关费当特别费使用,每一笔开支都会检附收据,不致落入特别费争议。会议主席、国民党籍立委李永萍(台北市)认为,NCC作为独立机关,若没有特别费核销开会等必要开支,恐陷入被厂商招待之处境,建议不应全删。
经协商无法达成共识,联席会决议,保留送全院联席会处理,若其他独立机关也将特别费置于基金预算中,应统一标准删除或通过。
庄和子等人与林正峰等人又分别提案,欲删减用于聘雇行政专员十四人及辅导员十八人相关经费一千九百五十六万五千元。庄和子说,上述相关人员编列项目有违现有法令规定“限定正式编制人力原则”的精神。
联席会作成附带决议,要求NCC须在五年内将约聘雇人员回归法制,获苏永钦允诺,最后达成照列共识。
联席会另外决议,照列NCC编列旅运费两百五十六万元,但只能用于国际业务交流与合作计划,“不得充作两岸交流旅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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