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银进出口贸易融资债权证券化商品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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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八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德意志银行台北分行发行“美商花旗银行台北分行2006进出口贸易融资债权证券化特殊目的信托”受益证券,发行金额上限为10亿美元。金管会银行局长曾国烈指出,这是第一宗跨国商品的证券化组合商品。

金管会指出,这宗证券化商品特色包括:是国内第一件以进出口贸易融资债权作为金融资产证券化标的案件;也是首宗利用多国贸易融资贷款作为证券化标的的证券化交易,并以境外跨国双层特殊目的机构(SPV)的架构售给海外投资人。

金管会进一步表示,本案交易架构是以花旗银行台北分行进出口贸易融资债权为标的,信托让予德意志银行台北分行,并由德意志银行台北分行在台湾发行两种受益证券。

台湾投资人受益证券部分,发行金额上限为10亿美元,初期约发行1.1亿美元(占境外全体发行金额33%),自海外特殊目的信托(SPT)购入,由其海外SPT汇集台湾、香港及新加坡等地的进出口贸易债权证券化商品作为基础资产,再发行证券化债券给海外特殊目的公司(SPC),由该海外SPC向国际投资人发行美元计价债券。

台湾卖方受益证券部分,并无面额为调节信托资产变动及其与台湾投资人受益证券未清偿本金余额的差异而发行的受益证券。

金管会表示,这次证券化交易结合跨国资产,除有助降低花旗集团计提资本并移转信用风险外,证券化取得的资金可再运用,提高资产流动性。证券化资产持续多元化及创新作法,让国内证券化市场及商品更加蓬勃发展。

对国内证券化商品市场,曾国烈认为“应该不错,外资也看好台湾证券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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