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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定价 市府为难

造价多不菲 引发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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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谢银仲/嘉市报导〕公共艺术设置等办法规定,凡公有建物达一定规模者,必须提拨一%工程款设置公共艺术。近年来,嘉义地区已有长青园区等公共建设完成,由于这些艺术品造价不菲,是否物超所值,也引发外界质疑、议论,期望政府能明确规范公共艺术的价格标准,以昭公信。

市府说明,涉及“艺术”很难以金钱衡量,艺术掺杂创作者主观意识,不管材质或施作方法,都与传统工程有别,为避免以小绑大,法令才未将公共艺术强制并入主体工程招标项目中,因此政府采购公共艺术时,在价格上确有偏高缺点。

法令不周延 自相矛盾

市府指出,因该法未臻周延,不乏自相矛盾处,既未将公共艺术强制并入主体工程招标,却又规定公共艺术设置须通过文化机关审查,公有建物才能取得建照,造成工程主办单位头痛不已,市政大楼、嘉义地方法院暨检察署新建大楼、审计部嘉县市审计室联合办公大楼,均因无法突破技术层面,招来执法者不守法等批评,法令规范不周延的地方,是立院诸公必须正视的问题。

文建会为扶助文化艺术事业、保障文化艺术工作者,九十二年依文化艺术奖助条例修定公共艺术设置办法,强制规定凡达到一定规模的重大公众使用及公有建筑物,均须从工程款中提拨至少一%费用设置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归真”(图:自由时报)

该法实施后,嘉义地区已有台银嘉北分行、嘉义邮局新建大楼及长青园区完成设置,其中,嘉北分行公共艺术“川流不息”造价约七十万元、嘉义邮局的“天堂、岛屿”约三百万元、长青园区的“返璞归真”约二百万元,另外,市政大楼、嘉义院暨检新建大楼及县市审计室联合办公大楼,日后也要设置公共艺术。

包括长青园区等前述公共艺术品,因造价不菲,不少市民对其与建物及周边环境是否相契合,仁智互见,对其是否物超所值,更多所质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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