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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驻馆大楼 台外交部研议房贷式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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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十二日电)政府购置驻馆出现变革思维!外交部次长高英茂今天说,面对高额租金的驻馆,政府近年来除以一次付清的方式改购大楼合署办公外,近来也研议用“房贷”模式与国内银行订约,在不造成政府预算巨额负担的考量下,以每月分期付贷款,期满后不动产完全属于政府所有。

欧美地区房价与地价节节上扬,使台湾驻外馆处的租金花费成为政府预算的沉重负担,且长年支付租金的结果,不但仍无产权,更不用说驻外各单位分散在各处,让海外人士洽公十分不便。

驻纽约办事处大楼在去年国庆日举行开幕酒会,这栋耗资新台币十七亿购置与装潢的大楼,包含六个部会的驻外单位合署办公,当中的视听与艺文空间,更可发挥服务海外侨民的功用,也更彰显台湾形象。

驻纽约办事处处长夏立言曾说,过去各部会在纽约都是各自租赁办公室,一个月的租金加起来就要二十万美元,相当于新台币七百多万元,非常昂贵,后来政府拨给十七亿元经费,在纽约购买了一栋大楼,长久来看,不但省下昂贵的租金,大楼还可以增值,相当划算。

高英茂接受中央社访问说,其实除了“一次付清”购置新大楼的方案外,他也提出“房贷式”的新思维。

他指出,一次付清的模式,支出相对庞大,面对欧美地区房价攀升的速度来看,有许多驻外馆处都有类似纽约的需求,亟需购置新办公处所,但政府又无法一次有那么多的预算支应,形成两难局面。

高英茂表示,现在有国内的银行愿意协助政府,就像民众购买房屋一样,由银行提供低利贷款,民众每月分期支付小额金钱,缴付期满(十年至二十年)后,这栋不动产就是民众自己的。

他认为,同样的情况应可应用在购置驻馆大楼案上,现在有包括驻洛杉矶办事处在内的馆处有意购置新大楼,政府就可与银行洽谈签约,把本来每月应付出去租金预算,改成付给银行,经过一定时间后,这栋大楼就完完全全属于政府。

高英茂坦言,这个方式是否有可行性,外交部总务司等相关单位正在审慎研究,看现行法规是否能够适用,或另外寻求修法解决;外交部也会广征专家意见,研议这个方案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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