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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文建会 调查妈祖神像修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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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蓉台北二日电)二月十七日台南市一级古迹“大天后宫”妈祖神像重光陞座大典,妈祖神像脸部遭金粉厚涂及画眉施朱,引发各界议论此举是否导致妈祖原面貌受到不可逆转损坏,而违背古迹修护法则;文建会今天表示,将依据文化资产保护法及相关子法规定,近日内派员实地勘查。

文建会指出,勘查后将召开审议委员会讨论,提供相关解决方案,并了解妈祖神像修复所进行修整工作,是否违反文资法,避免外界疑虑及造成关心人士误解。

依文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古迹应保存原有形貌及工法,如因故毁损,而主要构造与建材仍存在者,应依照原有形貌修复,并得依其性质,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计划,经主管机关核准后,采取适当之修复或再利用方式”。

“大天后宫”妈祖神像修护计划是经中央主管机关(内政部)多次审查通过后,再由台南艺术大学负责监造,并在台南市政府文化局辅导下筹组“妈祖神像修护小组咨询委员会”共同协助修护工作,并于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完成验收。

文建会指出,台南大天后宫妈祖神像的修护,如果确实是因管理不当而导致有灭失或减损价值者,将依规定通知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改善;若古迹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对古迹修复或再利用,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未依主管机关核定计划为之,将依文资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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