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建议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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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采访报导)有海外学者建议中共官方把“建设社会主义新都市”也列入议事日程;并提出,中国城镇问题的症结在于缺少切实可行的财产法。

总部设在美国的中文多维网转载《亚洲时报》的文章说,随着反抗违规征地的农民抗争事件的增加,中共领导人在新的“五年规划”中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想,以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缓解社会矛盾。而在中国城市,乱收费、服务差、非法拆迁、地方政府效率低的问题也很严重,这些问题的症结在于中国缺少一部切实可行的财产法。

对此,现在美国纽约的律师叶宁评论说:“中国的问题不是缺了什么的问题,而是多了什么的问题,中国多出了这么一个斯大林主义的集权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这才是所有问题的根源。而且这个集权主义的斯大林主义制度现在愈来愈黑社会化。”

文章说,2004年,全国人大把保护私人财产安全列入了宪法,但措辞含糊。中国法学专家曾历时8年起草了《物权法》,并定于今年3月提交全国人大表决,但这一法案却引发了激烈辩论,结果被迫搁置,未能在今年提交人大表决。

支持者认为,《物权法》能确保私人财产被国家征用时产权所有者能得到相应补偿,而补偿不当是城乡居民频频上访示威的直接诱因。反对者认为,承认土地私有等于鼓励私有化,进而拉大贫富差距,威胁社会安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一名教授还向人大递交公开信表示,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而给予私有财产与国有财产等同的法律保护则违背了这一原则,所以《物权法》草案违背了中国的宪法和社会主义原则。

叶宁认为,《物权法》草案没有在人大表决通过并不奇怪,即使《物权法》得到通过,也很难真正得到执行。

叶宁:“我认为目前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的条件下面,中国不具备通过一部完整《物权法》的条件,在这个大的框架下,如果要通过一部像《物权法》这样的法律,它势必会形成一个非驴非马、不伦不类的混合物。《物权法》如果在保护个人财产权方面走得太远,它会成为一张废纸,各级的执法部门不会认真的执行它。”

美国三一学院经济学教授文贯中认为,在实现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农民随着城镇化的过程变得富裕;而中国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使中国农民在城镇化的过程中遭到掠夺,变得更加贫穷。

文贯中:“国家如果向集体来购买的话,一般它都是用很低的价格,而只有这个渠道,农民的土地能够进入非农的用途,不然的话,它只是一块农地。所以以这样一种垄断的身份,国家官员当然就可以大大的压低土地的收购价。”

中国共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城市土地扩张的速度远远高于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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