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食物中毒求偿有门 食品强制险最快7月上路

人气: 7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三十一日电)台湾民众未来因食物中毒造成身体健康受损,不再求偿无门了!行政院卫生署新订定完成“食品业者投保产品责任险”草案,将强制要求食品、饮料、便当、餐厅等业者,必须投保每人最低新台币1百万元的产品责任险,以保障消费权益。草案最快今年7月起公告实施,3年内纳管10万业者。

根据卫生署统计,去年全台食物中毒案件达247件,中毒人数3,530人,1人死亡,其中8成7为外食中毒。过去由于未立法规范,若遇到不肖业者恶意倒闭,民众往往求偿无门,只能自认倒楣。

“食品业者投保产品责任险”草案则规定,未来3年内,包括冷冻调理食品业、乳品类、饮料类、罐头、餐盒工厂、餐饮业、烘焙业等约10万家的食品业者,都必须分阶段强制投保产品责任险。

卫生署食品卫生处处长萧东铭表示,类似因食品具有瑕疵、缺点、不可预料的伤害或毒害缺陷,导致民众遭受身体伤害的事件,其实时有所闻,但不少规模小、经营不善的业者,根本无力负担赔偿,让消费者权益白白蒙受损失。

草案中明订最低保险金额分别为: 每一个人身体伤害的保险金额为100万元;每一意外事故身体伤害的保险金额为400万元。

萧东铭说,食品产品责任险上路后,一旦民众发生类似的食物中毒或伤害事件时,都可以透过保险加速获得赔偿的时程,不必再遭遇到以往举证困难、诉讼耗时的折磨,而业者也可以分摊风险,不必承受大型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严重冲击商誉、财务的困境,可以说是“双赢”的局面。

业者若违反投保规定,依法可处以3万元至15万元罚锾,经限期未改善者,还可连续处罚。

卫生署表示,草案预计最快7月1日起公告实施,分四阶段、在2009年时完成纳管所有的食品业者,第一阶段的冷冻调理食品业、乳品类及饮料类,在明年7月前必须完成投保。跨国企业已投保跨国保险,且符合规定者,以及无照摊贩则不在此列。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