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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指继承法规有缺失 律师吁寻求专业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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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四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黄伟哲今天表示,现行民法对继承是以当然概括继承为原则,导致许多继承人在不知被继承人的财产情况下,继承了许多债务,法务部应修法。财团法人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高涌诚表示,继承情况复杂,民众最好寻求专业人员协助。

黄伟哲(台南县)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陈情民众董小姐会中表示,她的丈夫自小就被父亲弃养,从小被寄养在叔叔家,更不知他的生父在外做了什么,没想到国税局在民国九十年通知,丈夫的父亲过世,须由她的丈夫补缴新台币一千多万元税金。

她说,她的丈夫根本未继承到父亲的遗产,却要背负遗留下来的债务,也错过抛弃继承或限定继承时效,不知该怎么还这笔钱,这种法律不合情理。

高涌诚说,董小姐的例子在司法实务上常见,很多民众不知道,当被继承人的负债大于遗产、被继承人负债大于个人资产时,继承人可在一定时效内办理抛弃继承或限定继承。

他表示,民法的当然概括继承原则,已产生违反公平正义的情形,真正懂法律的人懂得回避,只是伤害到不懂法律规定的民众,若修改民法,将过去“父债子还”的传统观念修正为个人为自己行为负责,是比较进步的观念。

但高涌诚强调,民法中关于继承的规定复杂,民众遇到问题时,最好还是寻求专业人员协助。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编审黄荷婷表示,法务部曾征询各界意见,是否要修改民法,但社会意见纷歧,法务部将准备问卷调查,扩大征询民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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