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昨讨论截取通讯条例

议员忧政府以危害公共安全申请秘密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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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讯】(大纪元讯)昨日立法会一个条例草案委员会讨论《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议员关注若日后有事情发生,政府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理由申请秘密监察,而有关公共安全的定义不清。

《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建议执法部门可以涉及公共安全原因,即使有关人士没干犯香港罪行,也可对其进行秘密监察。

李卓人议员担心公共安全会否被滥用,适用范围延伸至政治目的。

何俊仁质疑,若日后设立的审查“截取通讯或秘密监察”的申请专责小组,负责的法官可否并非由特首,而是由首席法官委任,以保持司法独立。

保安局常任秘书长应耀康表示,当局已经研究过其他地方的法例及有关定义,认为“公共安全”可能视乎不同时间及国家,有不同定义。当局会研究提出摒除的条文,以表明不会以公共安全达至政治目的。

公民党汤家骅议员表示,欢迎这做法,但是否支持,要先看政府提供的具体条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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