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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电MOD案 中华电工会宽频协会各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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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二十四日电)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尚未对中华电信MOD(大电视)案做出决议,不过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今天发布声明,主张大电视是媒体,不得在政府拥有的官股释出前继续经营。中华电信工会晚上则以新闻稿表示,大电视符合NCC 基本法所要鼓励发展的对象,没有违法经营问题。

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在声明稿中指出,提供相同服务者应受相同强度的管制,党政军退出媒体针对的是政府不得介入大众传播领域,与传输工具属性无关,大电视不能自外于党政军退出媒体的规范。

中华电信工会晚上也发布新闻稿,表达中华电 MOD没有违法经营问题。中华电信工会理事长张绪中指出,中华电MOD 是所有网路电视中,一种比较接近家庭娱乐模式的服务架构,也是“传播新技术及服务的新平台”,符合NCC 基本法第六条所要鼓励发展的对象,依法就已排除“党、政、军退出媒体”的约束,根本没有所谓违法经营的问题。

张绪中表示,世界各国对于网路电视管理作法虽然分歧,但同样都在鼓励发展网路电视,在数位汇流的时代,硬是套用党政军退出媒体,这种思维很不合时宜。

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明天将在立法院举办公听会,规划邀集立委、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学者专家以及媒体业者出席讨论MOD 的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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