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二度绝食寻求再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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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0日讯】(希望之声记者欣慧采访报导)据明慧网2006年5月29日报导,法轮功学员孙丽5月12日上午,在丈夫的无罪辩护下仍被法庭维持原判,判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孙莉及家人已经再次提出上诉到石家庄中级法院。孙丽本人也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绝食抗议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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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石家庄人,于2005年9月6日在家中被裕华公安分局抓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因家中被警方搜出《九评》和法轮功真相资料,2006年3月初被裕华区法院秘密判刑5年半。

孙丽认为自己无罪,上诉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同时进行绝食抗议。在海内外及其家人强烈呼吁下,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将孙莉案件打回裕华区法院重审,2006年5月12日上午,裕华区法院重新开庭,结果是维持原判。

记者采访了孙丽的丈夫潘培大先生,他说在中国大陆没有律师敢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因此他不得不自己为太太孙丽辩护。他告诉记者,虽然他被允许给孙莉辩护,但却不能见孙丽,更不可以交谈。他认为孙丽是受到宪法保护的。

“根据宪法35,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信仰自由、言论和出版都自由,这应该很正常的对不对。我是辩护是无罪释放,虽然我不是法轮功的修炼者,但是我相信真善忍。”

另外他觉得奇怪的是,这次法庭下判决的速度出奇的快。

“这次是很快的,12号开庭,而且13、14号是礼拜天,16号他就已经判决下来了。(判决)跟上次的一样。我觉得是不是有点不正常,那一次开庭到判决是两、三个月,这次是四天,而且还有个双休日。我觉得这应该是个形式。”

据明慧网引述内部消息称,孙莉被判刑5年半是河北省高级法院根据“610”的指示内定的。而第二次开庭是因为当局迫于舆论压力,想得到“公开、公证”的美名,因此允许家人旁听,并允许家人辩护。

可是结果仍然是维持原判,有期徒刑5年半,据孙丽的丈夫称,孙丽已开始第二轮绝食,抗议非法判刑。

记者打电话到石家庄第二看守所询问详情,却遭到粗暴对待。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同一号码,对方又称不知情。

孙丽的家人继续寻求上诉,目前石家庄中级法院已经接受了上诉,下次开庭日期还没有确定。监狱不允许潘先生探视,目前孙丽已经绝食半个多月了,现无法了解她的身体状况。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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