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5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7月5日报导)11人涉嫌在工程拓展署授予一间建筑工程公司的工程中行贿受贿被捕,金额达41万。
廉署昨日展开代号南冰洋行动,先后拘捕该间建筑工程公司的1名地盘代表和1名地盘工程师、7名分判商,以及另外2名人士。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指称该建筑工程公司有职员涉嫌收受分判商提供的利益,作为给予优待的报酬。在前年,有关建筑工程公司获土木工程拓展署判予一项在本港多个地区的山坡进行的防止山泥倾泻工程。工程涉及多个合约,总值7400万元,而该建筑工程公司其后将有关合约分判予多间建筑公司,包括被捕分判商的公司。
廉署调查显示,涉案的建筑工程公司的地盘代表及地盘工程师,涉嫌先后向有关分判商收受贿款共41万元,作为在分判合约予有关分判商时予以优待,并建议提早发放工程款项予他们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