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ETC案 林陵三称只负责决策不管细节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8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三日电)国道电子收费系统(ETC)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第五度以证人身份传唤前交通部长林陵三。对于合议庭询问ETC案为什么从原先规划的“一次建置,计程收费”方向,突然转变成有利厂商的两阶段建置过程。林陵三强调,只负责决策,对细节并不知道。

合议庭分别传唤林陵三、交通部政务次长蔡堆、前立法院立委助理刘大福、调查局台北市调处处长蔡中钰与前中兴工程顾问公司总经理张森源等五位证人,进行交互诘问。

林陵三表示,交通部规划国道电子收费系统,他起初倾向一阶段建置,计程收费方向规划。二00二年八月九日交通部的会议中,高公局长梁樾向他简报,表示碍难执行,以两阶段建置较为妥当,他接受高公局建议,决定采两阶段建置ETC。

审判长苏素娥陆续提示二00二年十ㄧ月十四日路政司的签呈公文与同年十月交通部向立法院提出的ETC案报告,指出这些文件中都指涉林陵三知道当时政策方向为“一次建置,计程收费”,与林陵三说法不同,要求他做说明。

林陵三指出,他在交通部长任内始终秉持资格从宽、评审从严的原则,要求承办人员依采购法办理采购、招标案。林陵三承认有在公文上批示签名,但因为相信承办人员会依他指示的政策、原则办理,所以签呈内的附件并没有细看。

合议庭五次传唤林陵三作证,但他面对关键问题的回答都说不知道,引来审判长苏素娥的不满,质问“难道真的都不知道吗”?林陵三表示并不知道。

国道电子收费系统ETC弊案,台北地检署今年三月十七日完成首波侦结,检方当时依泄漏国防以外机密罪、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宋乃午、蔡锦鸿,分别对宋、蔡求处十二年、四年有期徒刑,蔡锦鸿也同时被请求并科新台币两百万元罚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