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梓:与大律师张思之商榷几个观点

桑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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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讯】我在七月份阅读的<<开放>>杂志中的一文,张耀杰先生写的<张思之痛陈党管律师太可怕>后,就想提笔就两位法律界的名人的一些观点进行商榷,现在郭国汀律师撰文<<我不同意张思之和贺卫方的观点>>,我赞同郭国汀律师的观点,他是从法律专业角度上阐述,我不是念法律的,只能从良知道德方面进行阐述。

张思之大律师是中国律师界权威人士,他在六月十四日下午发表的观点大多是正确的有影响力的,但是在高智晟律师发起的绝食运动的观点上,我和郭国汀一样不能同意他关于:“有一些事情是我们律师绝对不应该做的,千千万万不要做,我在这里第一次公开的讲这样一句话:例如所谓的绝食,我不具体分析这个事件了,我跟个别同志,比如李和平律师,我曾经很坦诚的讲过我的意见我的看法:那些事情我借用一个词是只能自毁我长城,只能是我们自己毁灭我们自己,是不是?”。张思之律师的出发点是想保护律师事业,不忍看到律师业被中共大开杀戒。

但是,在绝食的认识问题上,正如郭国汀律师所说的:“事实上绝食抗暴活动已发展成为全民参与的绝食抗暴运动,更发展成为一场深入持久的维权运动。这场运动必将对中国的政治,社会,法律,经济,文化,心理产生深远的影响,无论成败,其重大意义怎么强调也不过分。正是在此意义上,我曾说过高智晟律师业已成为当代中国最伟大的律师之一。虽然发起这场运动的功绩并非高智晟一人享有,然而无疑高智晟律师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与贡献却是最大的,因为他表现了一个中国律师的大勇大智大仁大义。因此我坚决支持高智晟律师等人发起的绝食抗暴运动。”

我也参加了在澳大利亚中国领事馆前的绝食活动,我没有很多的考虑,我认为符合人类道德良知的事,就应当支持,我不会去考虑个人的后果和得失,正义良知与人类道德是我的第一选择和判断,我没学过法律,我写诗歌,我讴歌人类的一切高尚情操,我鞭鞑世间的一切黑暗丑陋行为。法律并不是真理的代表,追求真理的才配做一个高尚的律师,真理高于法律,法律只是在人间的人强行约束的一种低层次条文,法律也和社会的黑暗与堕落合着节拍起舞的,如:四项基本原则,同行恋结婚等等,这些人类中最为反动肮脏和腐朽的法律条文也能塞进国家的宪法里,可见人类道德的良知堕落之深。神的话才是人类生存的最高与千古不变的法律,中国有十几万律师,不知到有多少人是信神的,高智晟律师是基督徒,他按照神的“自由、平等、人权、博爱、公议、怜悯”准则行事,他为受欺压受迫害的弱势群体伸张正义,为受尽人间酷刑的法轮功学员上书胡温,他没有为自己将会为此所承受的得失与迫害退缩,他遵循神的旨意,跨越了中共为维护自己独裁专制流氓黑社会所规定的底线,这才是一个真正的人类大律师。

当律师的首要条件就是要为人类的良知与道德当好卫士的献身精神,而不是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与怎样符合中共恶当的底线来替自己的生存作辩护,而不是替中共守卫中共的底线,考虑不要“惹毛了它们”,中国律师们守住中共的底线,中共从来没有停止疯狂地对千千万万的民众大开杀戒,跨越中共的底线,律师们所承担的痛苦与牺牲可以减少千千万万民众的痛苦与牺牲。

过去在冀察晋边地区流行一句话﹔日寇侵略中国时,一个日军可以控制一个县的中国人。这至少可以说明中国人的懦弱性,看看去年在香港举办的世贸会就可见一斑,南韩才几万农民,就去了一千人抗议,中国有九亿农民,一个都去不了。中国有十三亿人民,一个共产国际的支部中国共产党,就可以把十三亿人民迫害的暗无天日,民不聊生,把五千年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和道德礼仪破坏殆尽。这说明了五毒俱全的中共恶党的残暴与狡诈,把中国人民都洗了脑,还要让中国人民乖乖地替中共暴政迫害自己的人民,替中共守住所谓的底线。

自由主义法学家袁红冰在一次关于《中国的崛起与现实中国》为主题的演讲会上,语出惊人地指出中国人已经成为亡国奴:

“中国人已经成为亡国奴,我们之所以在自己的土地上,不能有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信仰的自由;我们之所以在自己的祖国,遭受任意的欺凌和虐杀,我们在自己的祖国几乎被剥夺了现代公民应有的一切维护做人尊严的权利。一个基本的原因就是中国已不属于中国人,中国已变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殖民地和精神殖民地。中国人在精神上和权力上都已经是亡国奴了。”.……(www.dajiyuan.com/gb/6/1/10/n1184958.htm)

这篇文章太精辟了,中国在中国统治下的五十六年,已堕落到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最坏的时期,中共这个汉奸党,披着华人的脸皮,干着出卖中华民族的利益,1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出卖,56年来屠杀着八千万中华民族优秀儿女,现在的法院拒绝受理计划生育案件、法轮功案件,圈地案件、房屋拆迁案件等等,这样无法无天的中共暴政,律师们还有什么理由保持沉默?去年,国安部发布的消息承认,2005年有7万多起暴力抗争事件,中国人民每天都在遭受中共的残酷的迫害,作为律师,应当要义不容辞地站出来维护人民的权益,中国人已经成为亡国奴,作为律师没有任何理由为自己的懦弱行为辩解,贺卫方教授在西山会议上指出:“中国共产党在民政部是没有注册的,是非法组织”的敢言,让我钦佩,但在法轮功问题上显得缩头缩脑,贺卫方教授说:“有一些律师从事让政府恐惧的事情,譬如为法轮功说话。我是很尊重这样的律师的。我自己在想,我们是不是应该更策略一些,采用更加温和的方式,而不是经常去惹毛了他们”。

我不赞成“惹毛了他们”这句话,这是懦弱、明哲保身的一种自我辩解。当高律师第三封给胡温的信发表后,我在另一篇文章中呼吁“千千万万个高智晟站出来”,中国有十几万律师,现在才有高智晟、深圳的周立太,上海的郑恩宠,北京的张星水、滕彪、莫少平、浦志强、周泽、李和平、魏汝久、郭建梅、朱久虎、李苏滨、许志永、李柏光、陈永苗、范亚峰、郭国汀、郭飞雄、赵昕、陈光诚、杨在新、张鉴康等律师站出来,不到中国律师总数的千分之几,如果有一百个一千个律师站出来,每个人都写出三篇法轮功学员受迫害被活体摘除器官的报告,大家都拿着宪法越过中共的底线,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那才真正体现了中国律师界的群体觉醒,那样才能真正撬开中共的独裁封建专制底线的吃人门坎,中共的律师界十几万的知识精英们,为什么不用自己的智慧和良知去书写律师界的辉煌历史呢?

律师在社会上承担着人类道德和良知守卫者,良知道德永远高于法律,对一个独裁暴政长期草菅人命、屠杀无辜、酷刑折磨、活体摘除器官的滔天罪恶,绝不能保持沉默,维权是律师的天职,正如医生的治病救人的天职一样神圣而不可玷污,可是被中共邪党物欲化腐蚀的司法界、医疗界腐烂透心了。现在的军、警、公、检、法与医疗界相互勾结,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中国的律师们为什么沉默了这么多年?答案正如郭国汀所说的:“不过我认为中国律师制度实质上是在中共党控下的变态的逼良为娼的制度。在此种党控律师体制下,中国律师能守身如玉不充当司法娼妓者少得可怜。中国司法部纯属中共的帮凶与打手,至于中国律师协会则是被阉割了的太监型伪律师协会,除了谋财害命几乎从不干正事。”

已经乘鹤归去的我父亲吴鸿根先生系1936年燕京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后在国民党部队任职军法官,49年后留在大陆,受尽中共的迫害。我与父亲在一起的时候,他没有跟我讲过有关法律的事,他精通中国古代史,平常讲史书中的故事给我听。有一次,他带我去看市里举办的象棋比赛,路上碰到一伙人在吵架,后来打起架来。父亲说:“像这类事,警察来管也只能解决表面上的问题,吵架的内在原因还是解决不了。”父亲接着说:“如果碰到有人溺水了,那一定要去救的,这是人命和人心问题,如果碰到有人在杀人放火,那一定要出手制止,杀人放火在历朝历代都属于重罪,要重判的。”现在,中共独裁暴政时时刻刻都在杀人,对善良人民施酷刑,对律师、记者、良心犯栽赃陷害,以“政治问题刑事化来解决”,制造冤案,草菅人命,对法轮功学员施行古今中外数百种的酷刑,多少我们的母亲和姐妹被中共恶警蹂躏强奸,多少我们的亲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多少我们的骨肉同胞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受尽中共的欺凌迫害,现在有揭发出中共流氓集团在36各集中营里关押着无数的法轮功学员,无数的法轮功学员被活体摘除器官,我们的律师有什么理由保持沉默?有什么理由要去维护中共杀人放火残暴专制的底线?我们的律师还有多少人还是中共党员,还在充当着中共的自觉和不自觉的帮凶?律师们为什么不像高智晟律师那样退出这个无仁无义无人性的邪党?

高智晟律师在文章《这个政权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杀人》中写到:“故此,当务之急是丢掉幻想,从每个人的身边现实地做起,以一切可能的方式力促身边的人退出这杀人的集团,不再做杀人者的帮凶,更不再做杀人者的工具!和平结束杀人集团的狗命——退出中国共产党!从根本上彻底摆脱中国人民的灾难厄运!”

律师们,请千万别忘了律师的天职,人权和人性高于法律,没有善念良知和职业道德的律师与一只会狡辩的乌鸦嘴有什么区别?正如堕落的许多大陆伪医生,参与中共活体摘除法轮功器官的罪恶行动﹔正如堕落的许多大陆伪教师,参与教育产业化,腐蚀青少年的灵魂,毁灭中华民族明天的一代﹔正如堕落的许多大陆伪基督徒,他们忘记了神的平等、博爱、公议的教旨,他们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幸灾乐祸、冷言冷语、助纣为虐,充当当代的彼得和犹大﹔正如堕落的许多大陆伪自由知识份子,他们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不断地提出完善中共统治的理论,不断地抛出在专制铁笼里四项原则下与狼共舞的花俏旋律。

律师们,你们还记得50年前,北大的林昭,一个柔弱的女子,向着世上最残暴的邪恶政权发出震撼世纪的声音:“如果有千千万万个鸡蛋去砸石头,石头也会被砸出一个坑来。”50年后的今天,律师们已经不需要用鸡蛋去砸封建专制的巴士底狱,律师们只要用中国的宪法就能浩浩荡荡、摧枯拉朽地冲垮中共这个邪党、恶党、妖党、黑手党、汉奸党吃人的魔鬼宫殿。

律师们,你们还记得被割喉的张志新女士吗?残暴的中共政权以卑鄙兽性的迫害,它能够锁着追求真理的光芒吗?它能抹去张志新一个觉醒女性伟大光辉形象吗?

中国的律师们,请重温一下人们纪念张志新写下的诗篇:

“她把带血的头颅,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让所有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韩瀚:《重量》)

“法律呵,怎么变得这样苍白,苍白得像废纸一方;正义呵,怎么变得这样软弱,软弱得无处伸张!”(雷抒雁:《小草在歌唱》)

“一枝无产阶级专政牌号的枪,对准了一个女共产党员的胸口!中国的良心啊,岂能忍受这种奇耻大辱,清明雨,洗不净不清明的时候野心取代了良心,兽性代替了人性,权力枪毙了法律,暴政绞杀了自由”(熊光炯:《枪口,对准了中国的良心》)。

现在高智晟律师被中共当局秘密抓捕了,高智晟律师是为中国人民的弱势群体受迫害的人民维权而受迫害的,高智晟律师是中国人民正义的化身、良心的典范、律师界的英雄、中华民族的骄傲。中国的律师们,读读以上三首诗,想想看吧,从林昭、张志新、遇罗克到当今的高智晟律师被捕,中共的残暴的兽性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有所收敛,还是更加野蛮残暴更加兽性化呢?我们的律师们的良心职业道德是随着人类的进步而提高,或者是更加堕落呢?中国的十几万律师中有多少人苟活着?当高智晟律师的第三封信发表后,有律师表示,这替我们洗刷了律师界沉默的耻辱。

现在我认为,律师界的律师们,要全部行动起来,参加维权活动,参加营救高智晟律师活动,参加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活体摘除器官的罪行,每个律师都去传九评,促三退,每个律师都去传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和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合写的关于中共摘除法轮功学员活体器官的调查报告,(http://investigation.go.saveinter.net/ www.cipfg.org)营救高智晟律师就是在营救自己,就是在拯救自己的良心、自己的灵魂。人活着不是为名利地位而活,人是神造的,是让人在地球上迷幻的现实中,看破红尘,修真养性,返本归真,作个觉悟的高级生命。这一点,我看得很清楚,所有的光明磊落、虚怀若谷、公正无私、刚正不阿,善良慈悲的人,其身上发出的色彩特别漂亮,那些苟且偷生、助纣为虐、残忍暴虐、追随中共邪党迫害中国人民的汉奸走狗,全身在冒着黑气,它们的名册早已登记记录在地狱里,中共恶党的祖师爷卡尔、马克思,这个恶魔早已在地狱里等待更多的决心留在恶党里的徒子徒孙去报导。

中国的律师们,抛弃一切幻想吧,加入到营救高智晟律师行列里来、加入到维权的行列里来,维护千千万万受迫害的民众权益,也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在完善律师自己的人格和职业道德,也是使中国律师成为获得良心上自由真正的律师,也是为即将来临的新中国建立一支独立自由、高贵人格的律师队伍。

──转自《自由圣火》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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