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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大楼弃土弊案 北市府工程员二审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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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十四日电)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工程员汪陈忠与桃园县政府工务局技佐许松峰,被控以伪造军方公文申请弃土同意书申请开工,图利佳炜公司负责人李连炜。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等罪,分别判处汪陈忠、许松峰各七年、五年六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五年,李连炜二年有期徒刑。

一九九七年底,坤福营造标得中油大楼新建工程后,以新台币九千七百二十三万余元代价,将近十九万立方公尺土方开挖工程,下包给佳炜工程公司。依规定土方开挖前必须取得弃土同意书,处理废弃土方,才能开工。

判决指出,一九九八年一月,李连炜经友人戴达人结识汪陈忠,三人共谋伪造陆军步兵第二六九师司令部公文,佯称陆军因桃园杨梅太平里靶场新建工程,急需回填土方十九万八千六百二十二立方米,已同意收取中油大楼新建工程等弃土。

由于法规明订,营建弃土若申报弃置其他县市辖内,必须事先取得当地政府许可。李连炜便与许松峰联系,径自伪造桃园县政府公文,并盗盖“局长刘永和”及“桃园县政府工务局校对之章”,用以核处本案,以此图利佳炜工程公司近亿元弃土承包利益,而相关废土实际均被载往宜兰、基隆、台北郊区滥倒。

判决表示,汪陈忠以上述方式取得中油大楼新建工程弃土同意书后,重施故技,向亿东公司诈得六十二万九千三百四十元,另欲依此处理台北市士林区台湾科学教育馆新馆新建工程废土,后经台北市政府识破,全案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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