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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健保IC卡可注记放弃急救 末期病人临终不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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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二十二日电)群医束手无策的末期病人,临终时受尽电击、注射强心剂、气管插管等折磨的急救后仍告不治,其过程令家属抱憾终身。如今这种遗憾可以避免,只要民众事先在健保IC上卡注记“放弃急救(DO NOT RESUSCITATION,DNR)”,医疗人员即会采取安宁缓和医疗,让无药可救的病患得以善终。

台湾安宁照护协会理事长庄高彬今天在“安宁缓和医疗意愿注记健保IC卡”宣导记者会上表示,从今年七月开始迄今近两个月,已有二千多人签署意愿书并完成注记,先前也有名人登高一呼,包括前监察院长陈履安、前卫生署长李明亮、前恩主公医院院长陈荣基;而在美国,前总统柯林顿夫妇也都签署表明类似的意愿。

健保IC卡注记DNR的方式很简单,民众可以向台湾安宁照顾协会索取“选择安宁缓和医疗意愿书”及“预立选择安宁缓和医疗意愿书”,填妥意愿书寄回协会地址:台北县淡水镇民生路四十五号,协会汇整后即向中央健保局代办注记DNR,民众如果有问题,可电洽(0 二)二八0八一五八五,如果改变心意也可去函撤销。

庄高杉表示,“放弃急救”并不表示要放弃可以救回来的病人,而是根据“医疗法”及“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对于医学评估已无可挽救的临终病人,避免不必要的急救,例如电击、切开气管、注射强心针,徒增病人的痛苦。
他说,台湾的民情多避讳谈死,社会上对此议题没有广泛讨论与宣导,以致许多民众不甚了解安宁缓和医疗,而且即使病人本人签署放弃急救意愿书,但缺乏公证依据,让许多病人临终前受尽折磨,家属在毫无心理准备下看到病人死前的痛苦,悲伤又遗憾。

对于没有注记DNR的病患,医疗人员是否要急救至死亡呢?庄高彬说,协会也将和卫生署、健保局讨论,尽量尊重死者的意愿,并加强与家属的沟通卫教以及悲伤辅导,最终目标是让死者善终,生者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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