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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第一张高铁噪音罚单 苗栗县开罚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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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静茹苗栗十五日电)台湾高速铁路噪音问题,经媒体多次报导,苗栗县环境保护局今天祭出铁腕,以环境影响评估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台湾高铁公司一百五十万元的最高额罚锾处分,并限期改善,可说是全台第一张高铁噪音罚单,其目的主要是希望高铁噪音问题能彻底解决。

从高铁试车以来,苗栗县噪音陈情案不断,议员及各级民意代表与民众持续抗议,县长刘政鸿更特别重视高铁噪音问题,指示务必要求高铁公司妥善处理﹔交通部长也曾亲自视察及面对民众,而环保署委托国立海洋大学针对高铁试车噪音所做的专案调查报告显示,高铁苗栗段是沿线噪音最大的路段﹔因此县府表示,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有所作为,以维环境公平正义。

依据环境影响评估法第十七条“开发单位应依环境影响说明书、评估书所载之内容及审查结论,切实执行”之规定,台湾高铁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估法理由主要有两点:一,高速铁路全线噪音防制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变更后所采用之日本新干线700型系统,于高架桥上轨道面高十点六公尺、无设置隔音墙时、列车行车速率为300公里/小时、列车全长为304公尺,麦克风距轨道中心线二十五公尺、距地面高1.2至1.5公尺,其最大音量为81.2分贝,单一列车小时均能音量约为51.8分贝。而苗栗县环保局实际测值最大音量(Lmax)达94.0、93.8、92.7、89.6、88.1dB等,明显已超过变更案后采日本新干线700型系统最大音量81.2分贝承诺值。

二,变更后承诺位于环境敏感点(苗栗县共27处)于实施相关噪音防制对策后,全线两百零六处噪音敏感点之高速铁路噪音量均可符合环境音量标准。但依据高铁局资料显示日间值达71.9、68.3分贝及夜间值达60.1、59.4分贝以及县环保局位于敏感点量测均能音量(Leq)达68.9、67.2dB,已超过环境影响评估承诺值及第二类高速铁路环境音量标准值。

苗栗县环境保护局指出,综合以上两点,高铁明显违反“开发单位应依环境影响说明书、评估书所载之内容及审查结论,切实执行”规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估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一款(最低三十万,最高一百五十万元罚锾)规定处以最高新台币一百五十万元罚锾,并限期至今年二月二十八日前改善完成,届时若未改善,得以按日连续处罚。

苗栗县环境保护局表示,高铁噪音问题从试车以来,无论是电话或是书面陈情案不断,民众苦不堪言,生活品质大受影响﹔但高铁公司却至今仍未有积极作为,仍然表示停留在评估阶段,与环评应先预防减轻的精神相违背,因此,环保局依据量测数据及高铁局函文相关资料,经过缜密的法制作业后据以环评最高额处分,以维护环境正义与社会公益。

苗栗县环境保护局长刘伯舒强调,虽然目前噪音防制法对高速铁路环境音量未订定罚则,但经过环境影响评估的高速铁路,开发单位仍应依承诺确实执行,预防及减轻营运前后对环境造成的冲击影响,事前做好各项预防减轻的措施,持续加强噪音源、传播路径、受体噪音防制等改善措施﹔苗栗县环境保护局为了民众生活品质着想,但是高铁试车以来未见高铁公司有具体作为,此次不得不祭出铁腕政策。

环保局同时建请中央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应持续对高铁公司加强环评监督工作,从车身噪音源、传播途径及环境监测等方面加强要求﹔必要时,依据环境影响评估法命其提出“环境影响调查报告书”或“因应对策”,并且尽速修法订定瞬间环境音量标准,以利管制与执行。环保局也呼吁高铁公司及高铁局能重视此一问题,尽速谋求对策积极改善,维护全体国人生活安宁,创造交通便捷与环境安宁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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