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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旦电信广告不实 遭公平会罚 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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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八日电)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震旦电信公司在电视及报纸广告宣称“终身 0月租费”、“不打不用付钱”,但未提及免月租费有限制条件,因此,为不实广告,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 3项准用第 1项规定,处新台币 8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震旦电信公司在去年 6月间陆续制刊电视广告及报纸广告,各篇广告内容大致以“终身 0月租费”、“不打不用(付)钱”等优惠方案为主要诉求。

经调查,震旦电信公司的优惠方案,主要有手机专案及单门号专案等 2种,分别自门号开通后第一个完整出帐月份起算,连续24期或12期,减免每期月租费88元,若在合约期限内拨打国内通信费累积达2400元或1200元以上,合约期满后将可再享12个月免月租费,之后,每年拨打国内通信费累计达1200元以上,才可终身享免月租。

公平会指出,震旦电信公司在广告中均未提及免月租费的限制条件,一般大众即使对其内容施以普通注意力,仍未足使消费者得知 0月租费仅限合约期间内,合约期满后则是以每年国内通话费是否达1200元而定。

另外,震旦电信在“禁语篇”电视广告及“888 篇”报纸广告除未明显揭露“终身 0月租费”限制条件外,还宣称“不打不用(付)钱”,更易使消费者误认持续没有打电话即可无须付钱,因此,为不实广告。9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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