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都市更新区眷村违占户可受建商补偿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九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第二十三条”条文,明订因历史因素存在于眷村内的违占户,若眷村遭主管机关划定为都市更新地区,得接受建商补偿及安置。提案的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朱凤芝表示,条文修正后,将可创造政府、违占户及建商三赢局面。

“眷村违占户”是指国民政府撤退来台时,部分无法获得配舍的官兵,在眷村空地角落自建违章建筑的住户。

朱凤芝(桃园县)接受记者访问时指出,依民法规范,违占户本为违章建筑,确实无权占有眷村空地。近年政府致力推动眷村改建,但受限法令限制,导致违占户往往无法获得改建利益,还被迫拆屋还地,屡次发生抗争,阻碍眷村改建工作。

她表示,现行条文虽明订政府应比照公共工程拆迁标准补偿违占户,并以成本价格出售住宅给违占户,但成效不佳,为加速眷村改建,她主张应修法使实施者(即建商)将违占户纳入都市更新拆迁补偿或安置范围,排除适用眷改条例规定。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计划改建的眷村与眷村违占户,主管机关应依规定予以拆迁补偿或提供优惠贷款,“但如已办理都市更新事业计划的眷村改建,则违占户应由实施者依都市更新条例相关规定办理补偿与安置”。

朱凤芝说,新制不仅可减少国库支出,建商、违占户又可各取都市更新后的利益,共创三赢局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