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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通过 司法院:一大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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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九日电)司法院行政诉讼及惩戒厅厅长高秀真今天表示,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是对司法院推动智慧财产法院的一大鼓舞,维护智慧财产权相当重要,希望“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草案”能早日三读通过,提供全民更专业、精致化和有效率的智慧财产事件诉讼制度。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明订有关智慧财产的民事案件,未来将专属智慧财产法院管辖,因“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草案”尚未完成审查,立法院长王金平裁示,待“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草案”三读后,再将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并交总统陈水扁公布施行。

高秀真表示,司法院长期致力推动智慧财产法院,“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分为五章,共三十九条,提供更专业、精致化和有效率的诉讼制度,如其中规定智慧财产民刑事诉讼中,法院对智慧财产权有无应撤销或废止原因的争点,可自行认定,不须等待行政诉讼判决的结果,将有助缩短诉讼时间。

她指出,“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同时改进了现有诉讼上的缺点,如在保全证据、假处分部分作合理调整,呼应产业界的需求,另外,除先前就“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召开公听会时,获得学术界和产业界的支持,未来智慧财产法院成立后,也将视施行情形再作调整。

高秀真表示,台湾在专利产品的研发上质量提升很快,维护智慧财产权的重要性相对提高,智慧财产法院将有助提供全民更迅速有效的法律救济,若“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草案”能通过,有关智慧财产法院设置地点,初步规划为先承租板桥新站大楼的三个楼层作为暂时地点,长期的兴建地点则将邻近机场捷运林口站。

她指出,“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的通过,对司法院推动智慧财产法院是一大鼓舞,希望“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草案”也能尽速通过三读,早日成立智慧财产法院,提供全民更专业有效率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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