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靓慧/特稿
中小企业是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为了辅导国内中小企业成长,近年来政府不断祭出各种政策,希望“积极落实照顾”,但政府的种种努力,却可能因为一些不谙社会、经济情势的立法主事者而功亏一篑,让中小企业惨遭错误的立法打压。
根据经济部的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家数高达一百二十三万家,占整体企业家数的九十七点八%,年营业额高达十兆元,这些中小企业雇用的就业人数多达七百六十四万多人,占总就业人数近七十七%,换言之,多数的家庭,就是靠着家庭成员任职于中小企业,来换取一家的温饱。
不过,许多中小企业因为规模较小,在与银行往来的过程中,总是无法获得如大型企业般的待遇。根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为止,国内银行的企业金融放款余额高达九点四兆元,其中近四兆元为“有担保”的放款授信,此类担保授信的放款对象,又多集中于体质较弱的中小企业。
为什么有担保的放款多集中在中小企业?这是因为国内的金融机构,在历经双卡债务风暴之后,对于企业金融业务竞争更形激烈,对于大型企业、跨国企业的联贷案,通常是抢破了头争取业务,其放款利率不是利差微薄,就是根本没有利润。
相反的,对于中小企业放款,银行的态度就强硬许多,不但利率较高,而且考量到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不如大型企业,银行多要求“提供足额担保品”才能给予贷款,藉以降低呆账的风险。
一旦未来“债务清理法”中,针对声请更生的企业,可以要求手握担保品的债权人,放弃其担保物权,也就是有担保品的放款,对银行也没有保障,首当其冲的将是一百二十三万户的中小企业,恐将面临拿着担保品上门,银行也不愿借贷的命运。
虽然政府持续以各项政策来扶助中小企业,但去年国内的中小企业仍然倒闭了九万家,未来若失去了银行的支持,倒闭的中小企业势必愈来愈多,恐将对国内的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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