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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涨幅超过10%

台所得税级距十年来首度调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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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2日报导】(大纪元综合报导)物价一片涨声当中总算传来好消息,由于累计物价涨幅超过10%,台湾财政部释出利多,十年来首度调整课税级距。财政部计划明年起调整11年以来未调整的个人综所税级距,提高累计课税门槛。

财政部长何志钦昨天在财政委员会接受立委赖士葆质询时表示,这是依据所得税法的规定,在物价上涨超过10%时,课税级距必须做一个调整;预估年所得净额在37万到41万之间的纳税人,因为适用税率从13%缩到6%,这个族群将是这次调整课税级距中受惠大的族群。

何志钦在接受质询时指出,上次修正是1997年,假如今年超过 10%,就必须提高课税级距门槛,但还要等行政院主计处最后详细的数字才能确定。他表示,在年底前会确定调整级距金额,最快在2008年1月1日实施。换句话说,是后年5月,申报明年的所得税时适用。远东商银财税顾问戴素云建议,这两个月如果有其它所得入账,尽量延后到明年再进户头,可以少缴一点税。

她表示,“因为我们的所得,算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是12月31日入账,和明年1月1日入账,这属于不同年度的所得。”

何志钦表示,课税级距的调整,年所得净额介于新台币37万元到41万元间的纳税人,因为适用税率从13%降为6%,降税幅度逾50%。另外最高课税级距也从372万调高到409万,如果按照这个课税级距实施,不论高低收入户都将受惠。虽然调整后个人综所税累计课税金额门槛拉高,不过税务专家分析,如果以受惠幅度来看,中低所得者受惠幅度较大,但如果以实际受惠金额来看,其实高所得者的减税金额幅度较大。

举例来说,目前的累进税率是:37万以下,税率6%;新版会放宽到41万以下,税率6%;如果所得净额是41万的人,目前他要缴税2万7,400元,但新版上路之后,他可以少缴2,800元的税,大约10%。再举例,一位有钱人,所得净额410万,按照旧版,他要缴98万4,700元的税,但是,按照新版,他可以少缴6万5,800元,大约6.7%。

另外,国民党籍立委罗明才指出,台湾2,300万民众中有许多人没工作没所得,因此根本无法受益,他建议财政部应该提出调降货物税或其他方法,而非调降已经有所得者的税率,赖士葆也做出同样质疑。对于货物税要不要降?何志钦说,货物税是从量,所以效果不大;他表示,这曾经交换过意见,但“这也是可以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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