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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认知调查 七成二民众自认不了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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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二十四日电)根据司法院最新民众对司法认知调查结果,有效样本五千零三人中,有七成二受访者自认为对台湾司法制度不了解,有八成四受访者了解院检职权内容,其中一千七百四十人曾赴法院洽公,对整体经验感到满意的比例达六成,对法院职员服务态度及廉洁操守的满意比例则较去年增加。

司法院表示,自今年七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九日,进行2007年“一般民众对司法认知调查”电话访问,调查对象是台湾地区年满二十岁民众,共计有效样本五千零三人,其中一千七百四十人曾赴法院洽公。

司法院指出,在对司法制度的了解上,七成二的受访者自认为对台湾司法制度不了解,只有两成二的受访者表示了解台湾司法制度,自认了解的比例与学历、年龄、所得、洽公经验成正相关。

有关在院检职权内容的了解程度上,司法院表示,有八成四的受访者了解院检职权内容,至于行政隶属,仅两成明了检察官隶属行政院,而八成不能正确回答者中有六成七的受访者误认为检察官隶属司法院。

司法院指出,受访者中有百分之三十四点八曾到法院洽公,洽公的类型中,以“诉讼”所占比例最多,达五成七。诉讼的类型中,以民事事件占大部分,约占七成二。至于办理其他事务则以当证人和陪同家人朋友居多。

司法院表示,受访者中对到法院的整体经验感到满意的比例为百分之六十点七,高于不满意的有百分之三十一点五。其中到法院仅办理“其他事务”的受访者,感到满意的比例最高,有百分之六十四点二;曾到法院处理“诉讼”的受访者,感到满意的比例有百分之四十八点五。

司法院指出,到过法院的受访者对法院人员或设施的各项满意情形,以“法院职员的服务态度”及“法院提供的志工服务所带来的帮助”两项较受肯定,满意比例达六成,其中“法院提供的诉讼辅导服务”、“法院职员的服务态度”和“法院人员的廉洁操守”等三项的满意比例均较去年增加一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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