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信箱(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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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吴小姐来信:

我于2001年8月持F-1留学签证从中国来到美国。我之后没有去上学﹐也没有通知移民局没有去上学的原因。身份从此黑下来﹐我于2006年7月与美籍公民的丈夫结婚﹐丈夫替我申请绿卡。移民局通知我们于2007年7月第1次面谈。之后﹐移民局又通知我们于11月第2次面谈﹐这次面谈是用录像的方式进行。重点提问我有关F-1留学签证的详细情况。如:I-20入学录取文件是哪一间学校发的﹐我是否有交了学费﹐是否有到过学校报到﹐为什么没有去上学﹐我为什么不通知移民局等等。因为我完全没有心里准备这些问题﹐当时﹐我非常的紧张和害怕﹐因此﹐有些问题我无法回答﹐移民官告诉我们回家等候通知﹐之后﹐我们收到了移民局的通知书﹐内容是说我当初的F-1入境属欺骗行为﹐我必须申请I-601豁免﹐免除我当初的欺骗行为。若不然﹐移民局将否决我的绿卡申请。

请问:(1) 我是否可以否认我的F-1入境欺骗行为﹖
如果我承认F-1入境欺骗行为﹐应该如何申请I-601豁免﹖

答:如果你想否认入境欺骗﹐你必须写一份详细的声明和解释回答移民官提出的问题﹐每一问题的解释都必须附上证据支持你的声明。一旦入境欺骗不成立﹐你将不需要申请I-601豁免。

申请I-601豁免必须有充份的证据和理由表示:如果不允许你留在美国﹐将会影响并造成你公民或绿卡身份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生活或精神上的极端困境﹐和家人对你的申请给予极大的支持。且你必须表示你进入美国之后﹐一直对社会和社区有贡献﹐积极参加各项义工活动﹐没有任何的不良记录﹐准时报税﹐同时 ﹐你必须解释当初什么原因造成你的欺骗行为。一旦你的I-601豁免申请批准﹐移民官将重新考虑你的绿卡申请。若I-601遭否决﹐你的绿卡申请也同时会遭否决。

“信心移民服务”乐意为您解答任何有关移民的问题。欢迎来信。地址﹕布碌崙七大道6005号(6005 7th Avenue, 1/Fl Brooklyn, NY 11220)﹐电话﹕(718)439-8563。(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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