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中县社会局:岁末募款 须符合劝募条例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赵宏进台中县二十五日电)又到岁末送暖季节,台中县政府社会局今天表示,公益劝募条例已公布施行,明白规范劝募团体欲发起劝募活动,需向县市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否则会遭纠正、警告,罚款处分。

社会局说,立意良善的募款活动确实能发挥助人的功效,但为防不肖人士假冒募款名义,骗取社会大众的爱心,中央于去年五月公告施行公益劝募条例,以便有效妥善运用社会资源,保障捐款人权益。

社会局指出,公益劝募条例明白规定只有公立学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团法人以及财团法人可以发起劝募活动,但需事先申请许可,各级政府机关(构)得基于公益目的接受所属人员或外界主动捐赠,不得发起劝募,但遇重大灾害或国际救援时,不在此限。

社会局表示,依据公益劝募条例并非所有人都可以发起募款活动,劝募团体要发起劝募活动也应备具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向劝募活动所在地之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劝募活动如跨越直辖市或县(市)者,也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许可。

社会局说,公益劝募条例对劝募发起对象等相关事宜已规范的相当清楚,但仍有部分人士不清楚,经常会热心帮案家发起劝募活动,甚至在媒体公开劝募账户,殊不知这些行为已违反劝募条例的规定,县市政府主管机关可以予以制止纠正、警告,如果仍不遵守规定,则可处三千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不等罚锾,希望各界遵守规定,以免爱心变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