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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米农药残留事件 不容粉饰太平伤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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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六日电)日前台湾爆发两件有机米农药残留事件,国人在这起事件中看不到相关单位大刀阔斧找出原因,而是急着灭火;表面上的火是熄了,但是残留的木炭却越烧越热,不仅伤及无辜,也演变成地方的恶斗,受伤的还是守法、无辜的农民。

农委会上个月公布花莲富里银川有机米产销班和台东池上有机米产销班,生产的有机米验出农药残留,之所以引起农民广大震撼,主要是这两家厂商是农委会投入最多补助的粮商,特别是银川还是农委会利用卫星监控有机米产销过程的示范区。

有机米“龙头”出了问题,农粮署长黄有才说问题出现隔壁的农田,是隔壁农田的农药飘到有机田;出事的粮商则怪检验过程出现瑕疵;地方政府则出面喊冤说,农药残留符合标准,勉强将“大火”压住。

但是,有识之士认为,这并不代表问题已经解决了,反而是“救了一人,伤害其他更多人”,地方出现猜忌恶斗,米王邱垂昌的稻田遭丢撒玻璃碎片,就是地方恶斗的浮现。

有机米爆发农药残留后,池上地方就将矛头指向“自产自销”的米王邱垂昌身上,有人怀疑他向农委会检举有机米有残留农药,有人怀疑他向媒体报料,有人怀疑他要切断通路商,各种猜忌就像瘟疫在地方流传。

台东池上米,过去一直是农会、地方粮商、自产自销以及单一碾米厂这种个体户的三方面较劲,发生多次抗议事件,这次的猜忌又加深了地方的裂痕。

另外,上从农粮署,下至粮商自己,忙着为出事粮商解释,或许有所澄清,但是对每日兢兢业业的其他农民,伤害才开始;没有找到真正原因,对其他守分的农民不公平,且还要大家要跟着一起陪葬。

事实上,农粮署、粮商和地方政府对有机米提出农药残留的说法,根本禁不起考验。

首先,有机米的栽种,先决条件就是三年未曾使用农药、肥料,如果隔壁农田是“非有机米田”,就必须做好“隔离带”,且产销班和农会、以及委托检验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把关。看不惯的农民就说,“受到隔壁农田污染”的说法,概率微乎其微,除非把关不严。

其次,粮商喊冤说,检验过程被污染,概率更小。一般检验步骤是根据粮商提供的资料,前往贩售超商取样,抽取未开封的包装米,带回开封,五百公克寄往农委会药毒检验室检验,五百公克保留,一旦有问题,就可以立即比对。

接着是地方政府出来保证,农药残留绝对在安全范围;问题是,有机就是无农药、无肥料,就算是零点零零一农药残留也不行。

避免其他农民受到波及,政府各级单位出面灭火,这是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让“火烧”合理化,应该认真的找出问题,如果品管有问题就要改进,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如果问题出现在“人”,就必须揪出害群之马,这样对守法、辛苦的农民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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