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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禾媒体更名东森媒体科技 NCC打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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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一日电)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今天未通过“东禾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更名为“东森媒体科技公司”。NCC发言人石世豪表示,原东科隶属东森集团,直接控制十二家有线电视系统,NCC将要求新东科负责人说明与有线电视系统的关系,以及为何第二类电信业者资本额竟高达新台币五十八亿元。

NCC营运管理处调查显示,原本于一九九五年核准设立的东森媒体科技 (东科)为东森集团旗下有线电视系统的控股公司,直接控制十二家系统,间接投资六家系统。不过在外资凯雷集团入主东科后,东科已在去年九月办理解散。

东禾媒体与盛泽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东禾为存续公司,去年十月却向经济部变更登记改名为“东森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变更为香港籍的吴秀滢,资本额由新台币一百三十亿元变更为五十八亿元。由于东禾为第二类电信,依法申报变更要经过NCC同意。

石世豪表示,力霸案源于公司治理过于宽松,因此政府正在重新检讨各环节,东禾媒体却申请改用一个已经办理解散、但敏感性很高的公司名称,因此委员会议未通过变更案。

石世豪表示,委员会议质疑,虽然新东科申请变更事项在形式上符合规定,但一般第二类电信事业资本额都不高,即使经营核配门号的特殊二类电信事业也只有五亿元资本额门槛,为何新东科资本额高达五十八亿元?负责人应说明要如何调度、运用资金。

另外,新东科登记经营的事业是第二类电信,没有有线电视。石世豪指出,但因盛泽公司与凯雷集团关系密切,NCC委员认为,公司法虽已放宽公司经营登记以外的项目,经营许可业务仍必须办理登记,其中NCC主管的无线广播电视、有线广播电视和卫星电视都要有许可。

石世豪表示,新东科负责人应说明与有线电视系统是否有关系,是否参与经营、介入人事或业务调度。如果新东科是纯投资型持股,也就是经营投资事业,则不需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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