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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禁器官买卖 台湾医界认为难以禁绝

2007-04-06 23:1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大纪元4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六日电)新华社报导,中国宣布今年五月一日起,人体器官来源需自愿无偿捐赠,禁止买卖。台湾医界认为,台湾和东南亚民众前往中国换肾、换肝络绎于途,官方虽有禁令,但器官捐赠劝募的配套不足,器官买卖有可能转入地下,无法完全禁绝。

根据卫生署调查,近年每年有四、五百名台湾病患前往中国动手术,大部分是换肾,也有移植心、肝及肺,其中有六十九人是透过医师介绍,四十九人是病友介绍,另有三人是透过中介业者,价格约从新台币三十万到一百二十万元。

新光医院肾脏科医师吕志刚今天指出,中国大陆的器官移植手术量大,海外病患不只来自台湾,尚包括东南亚的华人,中国某些医院单单一家的换肾病例,超过全台湾换肾手术总和。

不过,他知道病患去中国大陆找哪家医院的哪位医师,可以获致良好换肾疗效,但他质疑执行手术的这些医院对器官来源并未清楚交代,常声称来自死刑犯,却不了解死刑犯是否出于自愿。

目前红十字会在中国推动器官捐赠宣导工作,才刚起步不久,吕志刚认为,中国未形成器官捐赠风气,即骤然禁止器官买卖,很可能使器官买卖地下交易更加猖獗,价格更加混乱。

他并指出,卫生署虽已宣告,医事人员若是涉及境外器官移植中介行为,一律依违反医学伦理处分,但是病患仍会口耳相传、寻求其他中介管道,到中国大陆接受器官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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