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16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5月16日报导)一名男子三月因袭击食环署人员,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三个月及赔偿一千元予受害人。
食环署人员于三月十五日在旺角奶路臣街3号附近目睹被告随地抛弃烟蒂,随即上前向该违例者进行检控,索取他的个人资料,以便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但该男子拒绝及反抗,并袭击一名食环署人员,其后被到场协助的警员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