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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茂林:盼立院尽速三读通过个资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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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二十八日电)法务部长施茂林今天表示,近年台湾资料外泄事件频传,盼立院能尽速三读通过“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修正草案,彻底解决个人资料遭不当搜集滥用问题,保护个人隐私权。

法务部、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中华软协资案促进会、资安人杂志下午举办“台湾隐私权保护推广研讨会”,施茂林会中致词时提出上述呼吁。

立法院1995年三读通过“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同年公布施行。有鉴于隐私权保障,渐转向以个人资料保护为重心,法务部已向立院提出修正草案,获一读通过,未来三读通过后将更名“个人资料保护法”。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专门委员刘佐国表示,原个资法保护客体仅限经电脑处理的个人数位化资料;适用主体除公务机关外,仅限部分行业或民间团体,未能全面适用;对违法者刑罚规定,无法达到遏阻功效。

他说,把“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修成“个人资料保护法”,可扩大保护客体、删除行业别限制、普遍适用更多主体、增修行为规范、强化行政监督,保护个人隐私,避免民众因个人资料遭滥用、揭露而发生损失。

法务部表示,日本政府2003年通过“个人情报保护法”(Act on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Information ),2005年正式全面实施。

日本个人情报保护法规定,凡拥有5千笔以上个人资料的政府单位或企业组织,必须做好防范资料外泄措施,否则即使没有发生泄密事件,仍须受罚。

此外,日本隐私权顾问协会也规划资讯安全管理系统的认证基准,2005年获日本政府认同,发行日本隐私权证照,协助政府推动保障隐私权。

研考会表示,根据政府统计,七成资安事件是由内部使用者电脑触发。当前国家资通安全最大威胁在于“不知道威胁”或“未能正确评估威胁”,因此,推动资讯安全意识将是今后政府资通安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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