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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质疑限制性招标图利 故宫:有法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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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三十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江连福今天质疑,国立故宫博物院从2000年到2006年间,以限制性招标让“顽石创意”得标新台币六千三百万元,且未经公开评选或公开征求。故宫博物院主任秘书金士先表示,凡符合主网站扩充部分、长期计划及艺文采购等,依法可不经公开评选,故宫有法所本。

江连福(台中县)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说,除顽石创意外,包括洛德博物馆文化规划台湾分公司、三视多媒体、财团法人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及太极影音科技等公司,也拿下总计九千一百万元标案。相同的是,上述公司都是以限制性招标,未经公开评选或公开征求得标,有图利之嫌。

江连福指出,同样是故宫全球资讯网网页系统更新,2001年五月二十五日以公开招标决标,金额为八百万元;2002年一月八日却以限制性招标决标,金额为一千七百零三万五千元。总计两年内,故宫共花逾二千五百万元让顽石创意进行网页设计与系统更新。

金士先与会表示,由于江连福提出的资料很细,不清楚有无公开评选;但依政府采购法,有三种类型标案不须公开评选。

金士先说,第一,主网站下面所扩充的分类网站,因与主网站会有相容共通;第二,三到四年的长期计划,依采购法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七款规定,“原有采购之后续扩充,且已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叙明扩充之期间、金额或数量者”,故宫已预先公告。

第三,金士先指出,艺文采购得标厂商必须是获奖的,且在国际上有相当知名度,经客观评选。

因此,金士先说,故宫一切有法所本,“故宫胆子不会大到敢夹带就夹带、不评选就不评选”;况且,事后所有经费仍须经审计部核销。

他表示,回去后会查清楚有缺失的部分,该改进的就改进;故宫标案或许不尽理想,但仍希望各界能肯定故宫同仁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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