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立法院在会期结束前短短两天,“神风式”通过了五十六件法案,占整个会期通过法案数一半以上,创下立院议事纪录的新高,但也引起外界对立法品质的质疑。
神风式立法 品质放一边
平时不积极审议法案,放任院会停摆,却在会期结束前,为向选民交出成绩单,挑灯夜战、熬夜进行法案大清仓,制造立法绩效,似乎成了立院近年的常态。
以最近三届立院为例,每会期休会前最后一周院会,通过法案数都可达两位数,毫无例外。除本会期外,五届第三会期、四届第一、二会期,最后一周通过法案数量,甚至快达整会期法案数的一半。
第四届二、六会期,都曾在会期最后一周通过四十七个法案,但与本会期的“神风式立法”相较,仍瞠乎其后,五十六案的绩效,已为立院的议事纪录,立下新标竿。
但检视立法过程,只见空荡荡的议场内,绝大多数立委不知去向,议事人员拼了命赶念法条,却没几个人知道到底念了什么。只听宣告三读的议事槌敲了一次又一次,一大堆攸关人民权益的法案就如此轻骑过关。
立委不把关 法案轻松过
相较议场内的冷清,议场后方的朝野协商则是如火如荼。各方势力的角力未曾停歇,只要“角力”有了结果,议程就随之变更,热呼呼刚协商好的法案马上送到议场内,赶赴院会持续上演的清仓大戏。但除党鞭与参与协商的立委,绝大多数立委都不清楚法案内容与进度,难怪有新科菜鸟立委感叹,“里面(协商 )的事,只有大人才能决定!”
这种只讲求效率的“飙车式立法”,品质当然不会是首要考量。在法案三读、会期结束后,才发觉会期末的清仓法案问题丛生的情形,过去确实曾经发生过。但只要这种会期末“法案清仓大拍卖”的立法惯例1日不改,未来“法案清仓大乌龙”还是有可能一再出现。
阳光法案 只闻楼梯响
〔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去年秋天国务机要费案侦办、红衫军横扫台北街头之际,朝野竞相高喊阳光立法,但事隔立法院两个会期后,九大阳光法案只有通过一个。如今朝野目光全都放在讨好选民的各种津贴加码,当初蓝、绿承诺早被遗忘,原本应有的九道光芒只现一道,阳光至今仍照不透台湾的政治场域。
九大法案 只过一个
不论是国民党主张的政党法(新法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法 )、政治献金法(修法 )、游说法(新法 )等“阳光四法”;或民进党所提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法 )、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修法 )、政治献金法(修法 )、立法委员行为法(修法 )、游说法(新法 )、政党法(新法 )、法务部廉政局组织条例(新法 )、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新法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法 )等“阳光九法”,其中只有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在今年3月间修正通过。
至于其他法案,要不是因为朝野恶斗,如政党法、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每次委员会审查都以冲突散会收场;要不就是至今仍在程委会之外,如法务部廉政局组织条例、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
其他尚未走出委员会大门的法案有立法委员行为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已完成初审的案子,例如政治献金法与游说法,今年1月间原本要进入二读,但因未完成协商,无法处理,直到现在也未完成协商。
蓝绿支票 抛到九霄
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曾宣示,国民党要将“阳光四法”列为立法院第四会期务必推动完成的主轴,借此改善肃贪防腐大环境。
因应国民党诉求,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则推出“新阳光政治运动”,由党部、行政、立法部门共同联手,游还负责召集专案小组,并曾在中常会邀请内政部、法务部等从政同志进行专案报告。
当时朝野都向全民宣示推动阳光政治,各界原以为去年立法院第四会期将进入阳光法案攻防,但随着两个会期已过,蓝绿支票都没有兑现。
期末大清仓 沦为利益交换黑洞
记者彭显钧/特稿
立法院会期末惯性进行法案“清仓”,偏离理应严谨立法的常轨,还衍生不少乱象;且有一种迷思,仿佛立院通过的法案数量越多,代表越有成绩。但事实上,通过的法案数量与立法品质的提升、社会正义的实践,未必有直接关联。
反而,在这种通过法案数字迷思下,隐藏许多不堪闻问的流弊。
当法案清仓、赶业绩成为一种现象和惯性,无疑造就了利益交换的极大空间,许多攸关利益、极具争议,又难以达成共识的法案,在会期末就成为“交换”的筹码;交换的机会和空间,就来自于“密室协商”机制。
敏感法案 搭顺风车
每到会期末,各路人马拿出想要的法案,美其名是参与协商,实际上就是角力,藉以争取或换取更大的利益,尤其会期末的协商,共识的达成有一项重要关键因素,就是“有限的时间”,正因时间压力,彼此妥协的意愿升高,法案过关概率也大增。
此外,当一天之内密集通过多项法案时,那些敏感或具争议的法案也顺利搭上清仓法案列车,某种程度上,还能躲过舆论和社会关注,展现某种“立法技巧”。
少数人把持的协商机制,虽然合乎议事规则,实已扭曲和凌驾立法权的公开与公平原则;当密室协商能够轻易推翻委员会的决议,在不经公开讨论下修改法律,让各种利益寄生其中,难道不是立法权的变质与异化!
立法数字的背后,凸显飙车式法案清仓的不合理与荒谬,也反映数字迷思下可能隐藏的不公义。
老农津贴 蓝绿抢头香 呷紧弄破碗
记者施晓光/专题报导
立法院15日休会前原本要审议“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修正草案”,调高老农津贴发放金额,且国、民两大党都有共识由每月五千元调高到六千元,但两大党都为释出“利多”揽功,避免对方抢到头香,却因立法体例不当,老农喝不到两个和尚争相抬的水。
为了抢头香,蓝军急就章提案,还搞出乌龙;但在协商时,竟还为了抢农民选票,坚持依有瑕疵的提案通过,让原无反对加码理由的绿军,找到提出异议机会,全案二读前被挡下。
每逢选举将届,朝野便竞相就各种津贴加码,但往往忽略立法品质。
国民党力推的翁重钧版修正草案,除了造成中央立法、地方买单,可能引起争议,也有立法体例错乱的情况。
翁版第四条修正草案将现行“每月新台币五千元”等文字,修正为“自九十六年7月1日起每月新台币六千元”,但忽略同法第六条有关发放经费来源配套规定,有必要一并修正。
根据第六条规定,老农津贴在直辖市区域,由中央主管机关负担五十%、直辖市负担五十%,在省辖区域才由中央全额负担。若依翁版三读,未来北、高两直辖市必须与中央共同负担调涨的一千元,也就是多给付五百元,但修法过程不仅中央主管机关未参与讨论,也未征询北、高两市意见。
事实上,有关中央、地方负担比例规定,第六条在九十四年12月修正时,配合增订“但本条例九十四年12月13日修正增加津贴新台币一千元所需经费,由中央全额负担”的但书,翁版则未交代。
翁重钧坦承,当初提案并未考虑到中央与直辖市经费分摊的问题,只有想到台湾省的部分,但他强调北、高两市农民人数不多,增加的经费应该不多。
此外,本法第七条为施行日期,民国九十二年12月、九十四年12月立法院通过修订第四条条文,都在第七条中明定“日出条款”,翁版却将“落日条款”订在第四条,形成法律体例错乱现象。
商检法部分条文抵触预算法 照样过关
〔记者黄维助/台北报导〕立法院上周演出法案大清仓戏码,但部分有争议或待商榷法案也夹带过关,像商品检验法部分条文有抵触预算法之嫌,结果照样过关;提升公务员职等法案也闯关,无法全面评估财务负担及人事制度公平性。
以上周院会三读通过的“商品检验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为例,明定商品检验局得委托相关机关、法人团体办理核换发检验业务,并增订其支付的委由或委托费用得由商品检验费扣抵;立院人士指出,这项条文看起来没什么争议,但却大有文章,因为抵触预算法的“统收统支”精神,将使立院无法有效监督预算支出情形。
立院人士表示,以委托费用十元为例,依上述条文,行政部门若说委托支出成本是八元,净收入是两元,届时只将两元缴库,但预算规定是统收统支,“收归收、支归支”,不管收入或支出多少,都应送立院审议。
但依上述修正条文,未来这些委托经费的支出都是行政部门说了算,且只将净收入预算报立院,立院根本监督不到预算支出的部分,问题不小。这样的法案,上周挤在清仓法案里面,很少人会注意到其中暗藏玄机。
不过,行政部门解释,这项修法是为了避免岁入、岁出预算同时编列可能衍生的繁琐程序,以及避免因预算不足影响委托作业的进行,才增订无须编列岁出预算的条款,改以收取净收入方式办理检验业务。
其次,三读通过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调升县市政府部分一级主管的职等,大幅增加地方政务人员人数,行政单位虽多次建议类似涉及官制官规修正及增加地方财政的法案,能在配套措施完备后再推动修法,但在立委强势推动的情况下,也顺利挤上法案清仓列车,仅以附带决议要求政院修正相关法规,精简县市政府一级单位及所属一级机关数量。
此外,例如记账士法,让已经领有记账及报账代理业务人登记执业证书者,得换领记账士证书。虽然为记账及报账业者争取法制化权利,但对于国家考试制度却有妨碍,仓卒之间三读,并非审议法案的常态。
王业立:协商机制 成密室政治
记者陈诗婷/专访
立法院院会议事空转情形屡见不鲜、每逢会期末才进行法案大清仓,频遭外界诟病,东海政治系教授王业立接受专访时表示,美国国会也常发生会期末法案清仓的现象,只是台湾的立法院确实应在法案实质审查上,多下点工夫;而阳光法案的立法通过,更是当务之急。
王业立说,立法院应以法案审查为首要之务,但我国的立法院却时常反其道而行;以委员会为例,原本应多安排时间审查法案,让立委针对法案内容进行实质讨论及质询,但立院各委员会召委却时常安排官员专案报告、或到外地考察,导致法案审查时间不够多,立法品质也因此受到影响。
常见少数绑架多数
不只如此,王业立认为,立法院现存的朝野协商机制,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他指出,协商虽然能增加立法效率,但由于过程并非完全透明,大部分民主国家仍认为国会运作应以委员会为主;反观台湾,政党协商地位却远较委员会为高,少数意见绑架多数时有所闻,无怪乎外界质疑立法院的“密室政治”。
王业立强调,随着立委选制改为单一选区两票制,每位立委的重要性加深,立院更应朝“委员会中心主义”发展,以免权力遭少数人把持;立院也应尽速修正政治献金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及制定游说法等阳光法案,以免利益团体干涉立法,或让立法院沦为财团或特定团体的附庸。
顾忠华:飙车立法 草率又粗糙
记者黄维助/专访
甫休会的立法院,在会期末两天内通过五十多件法案,公民监督国会联盟理事长顾忠华接受专访时指出,这种极短时间内通过高数量法案的“飙车立法”现象令人忧心,隐藏草率立法与立法品质粗糙问题,值得正视。
顾忠华指出,立院第五会期在上周休会,这会期也创下本届单一会期通过最多法案的纪录,但这种“赶业绩”的立法作为,反而令人担心;他曾在1月初召开记者会点出本会期通过法案数量太少的问题,但没想到立院会在短短两天通过五十多件法案,是否过于“草率立法”?甚至是不是夹带有争议的法案过关,都待进一步厘清。
协商机制应要透明
顾忠华强调,立法效率固然值得重视,但若平常院会时间不审法案,反而集中在会期末几天才以飙车方式拚命立法,这是不平衡的做法,大家期望看到的是“正常国会”,而不是最后一、两天挑灯夜战,以协商方式通过一大堆法案;因为平时不审法案,是立法怠惰,会期末飙车立法,容易产生立法粗糙问题。
至于协商机制问题,顾忠华认为,大家担心的是密室协商,尽管支持协商制度的人认为这是改进立法效率的重要机制,但大家不放心的也是密室协商下的黑箱作业。因此,协商机制不是要废掉,但应提供足够的协商资讯让公众了解,增加透明度。
顾忠华表示,上周立院法案清仓,多数法案是经协商通过,但法案内容有无暗藏玄机?会不会有人偷偷夹带争议法案过关?在短时间内,外界根本无法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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