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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外孙还在娘肚 外公预约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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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张协昇、朱俊彦/综合报导〕民法亲属编修法实施后,各户政所遇到包括同姓结婚要不要约定,以及父母坚持要或不要从自己的姓氏该怎么办等诸多问题,甚至有岳父求孙心切,竟异想天开向户政所“预约”外孙要从自己的姓等趣事。

小夫妻弃子 户所抽签决定

户政人员说,有夫妻询问,由于两人同姓,要不要再以书面约定?户政人员答复仍须再约定,因为万一夫妻一方被认养,牵涉继承遗产等问题,约定从父或从母姓后,将来顺位继承遗产才不会发生问题。

另台中市也发生一对夫十八岁、妻二十岁的小夫妻,先“有”后婚却又闹离婚,两人都不要这个小孩,迟迟未办理出生登记,经户政所催告后,两人皆推说要孩子跟对方姓,无法达成子女从父姓或母姓的约定,最后只好由户政人员以抽签方式决定孩子从母姓。

更妙的是,台中市一名膝下无男丁的七旬老翁,在女儿与女婿产下一子后,目前已怀有第二胎,预产期在今年11月底,医生产检得知是男孩后,经女婿同意其次子将从母姓后,老翁担心女婿反悔,竟等不及孙子还有五个月才出世,赶着拿女儿、女婿签字的约定书至户政事务所,要“预约”办理从母姓约定,甚至连孙子的名字都已取好。惟因孩子还未出生,事实还未发生,自然被户政所退件。

此外,台中市有一名出生就被越南籍生母遗弃的女婴,母亲的前夫否认女婴是其亲生骨肉,双亲均不出面,无法约定姓氏办理出生登记,依现行法令得由户政所径行指定从父姓或母姓,但户政所不知该从父姓或母姓对小孩较有利,相当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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