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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研拟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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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三十日电)司法院今天表示,因应立法院三读通过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草案,为使新法能顺利推行,将把相关法规加入未来司法事务官训练课程中,并举办研讨会使法官、书记官及法官助理等相关人员尽速熟悉新法的内容及运作方式。另外,也将办理教育宣导工作,使民众了解新法的全貌。

司法院表示,近年因信用卡、现金卡使用者积欠卡债无力清偿,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为因应社会经济状况的变迁及需求,协助民众清偿债务、脱离经济困境,着手研订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

司法院指出,所研拟的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草案已于今年六月八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民众若积欠银行新台币一千两百万元以下的无担保债务,可透过协商、更生及清算方式偿还债务,还款计划最长可达八年。适用对象包含五年内未从事营业活动,或从事平均每月二十万元以下小规模营业活动的民众。

为兼顾债权人及债务人双方利益,司法院表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采行重建型的更生程序及清算型的清算程序双轨制度。其中更生程序是使债务人自立更生,将债务透明化,减轻负担,进而清偿债务。清算程序则属于简易的破产程序,以较现行破产法更简单易行的程序加速处理债务清理程序。

司法院指出,配合立法院已三读通过增设司法事务官相关修正条文,将把本条例的相关法规加入未来司法事务官训练课程中,同时计划对法官、书记官及法官助理分别举办研讨会,使相关人员尽速熟悉新法的内容及运作方式,并将办理教育宣导工作。

司法院表示,目前已着手研拟施行细则及相关办理债务清理事件处理要点,希望使新法顺利施行。另外,因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的公布,涉及破产法制的重大变革,相关配套措施与人员教育训练均需时间详加规划,因此,订于总统公布后九个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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