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卞金峰台北县十四日电)台北县升格准直辖市,台北县政府人事室今天在县务会议中提案修订相关组织规程通过,将报请台北县议会查报后,报请考试院备查,完成升格后组织规模程序。未来,北县将调整为二十七个一级机关及八十五个二级机关,原建设局分为经济发展局及观光旅游局,另新增客家事务局等。
台北县政府人事室表示,修订“台北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并依修正“台北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第六 条第一项第十二款规定,台北县政府将设置二十七个一级机关及八十五个二级机关。
二十七个一级机关为县政府秘书处、民政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观光旅游局、教育局、水利局、工务 局、农业局、城乡发展局、社会局、地政局、劳工局、交通局、新闻处、法制局、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原住民行政局、主计处、人事处、政风处、客家事务局、环境保护局、文化局、卫生局、警察局及消防局。
北县指出,新设“观光旅游局”,业务将由原建设 局“观光技术课”、“观光行销课”及风管所移拨相关业务,统整台北县观光计划、产业管理及辅导等事项,台北县风景特定区管理所”则予以裁并。
台北县政府现有员额为四千零五十三人,升格准直辖市后最大员额数约一万五千人,预留纳编乡镇市公所 员额近四千人左右,以目前所列机关编制,未来将增编超过八千人以上(以上不含县立医院、教职员、及警消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