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27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8月27日报导)港台电目主人梁奕伦涉嫌与姐姐串谋诈骗港台写作及搜集资料费,今早提堂,两人否认控罪。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10月24日开审,两人获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候审。
两人涉嫌在2001年9月至11月间,不诚实地作出虚假陈述,声称梁慧嘉曾向港台提供写作及资料搜集服务,以此收取酬金10,600元。梁奕伦当时以合约制员工身份主持港台节目《伦住鈬试》。他现时已改以“服务提供者”形式任职港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