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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掏空力霸嘉食化 王令麟:未参与实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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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三十一日电)东森集团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次开庭,就检方指控涉嫌掏空力霸及嘉食化公司,涉犯证券交易法等罪,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庭讯中否认犯罪,表示从未参与实际经营,也没有参加董事会,会在董事会后为相关资料签字是因父命难违,请求法院传讯力霸干部证明他未参与实际操作。

王令麟被控与父亲、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等人于1998年至2006年间,涉嫌共同掏空力霸及东森集团合计约新台币四百一十二亿元,遭检方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起诉,具体求刑二十八年,并科罚金十亿元。

因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力霸案,有关王又曾等人涉嫌掏空力霸公司及嘉食化公司部分将于九月二十日召开审理庭,下午提讯在押的王令麟,讯问涉嫌掏空力霸及嘉食化公司部分。

根据起诉书,王令麟担任力霸及嘉食化公司董事期间,与王又曾等人以共同投资无实际营运的小公司,虚列长期投资,并为小公司作背书保证掏空公司资产,且使小公司可向银行诈得贷款。

王令麟庭讯中表示,他没有参加力霸及嘉食化公司投资小公司的董事会,都是在会议结束后直接补签签名单,且没有详看有无附议事录。对力霸及嘉食化公司为小公司背书保证一事,一来没参与,二来不知道。

他指出,1989年离开嘉食化副总经理职位后,就没有参与集团经营,且在向王又曾强烈要求辞去力霸及嘉食化董事后,1999年辞去嘉食化董事,但王又曾为了面子不让他辞去力霸董事。1993年至2003年间,他到力霸公司办公室的次数不到两次,董事会签到簿、借据及连带保证书都是在东森电视台办公室签名。

法官讯问,东森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录可以事后签名吗? 质疑王令麟既然没有参与经营为何仍签字,王令麟表示,这不恰当,所以东森没有这样做,若知涉及不法,他不会愿意签字。他说,为人子女有时候很痛苦,很痛苦,很难过,父命有时真的很难违,他很难形容。

王令麟指出,妻子蔡雪卿会担任小公司董事,也是被王又曾私自盖章、当人头利用,他事后才知道,“当子女,有时无语问苍天”。除请求审判长讯问力霸所有干部,了解他从未参与经营,也强调东森集团公司完全没有帮力霸公司背书。

另外,经王令麟委任律师要求厘清王令麟是否出席董事会、是否实际召开董事会的起诉事实,检方表示,与王令麟答辩主旨相同,王令麟没有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也没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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