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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修财划法 依公式分配

张俊雄:财政收支划分法与行政区划法修正互为配套 确保地方政府财源 只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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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6日报导】(大纪元综合报导)台湾行政院会昨天通过“行政区划法”草案及“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行政院长张俊雄表示,这2个法案互为配套,绝不仅是为了特定县市,除可健全地方制度,也确保直辖市、县市及乡镇财源只增不减,有助改善地方财政。

有关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草案,张俊雄强调,财政部、主计处是在“钱权同时下放”、“地方实质财源增加”、“直辖市及县市财源只增不减”、“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4个政策方向下拟具,事先曾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商。

在行政区划法草案方面,张俊雄说,目前县市划分过于零细又不够均衡,产生资源无法合理分配与整合运用、基层行政编组与人力调配不符合地方实际需求等现象,此种情形使得区域间差距日益扩大,甚至影响国家整体发展。

他指出,行政区域调整与县市合并升格等问题,是社会关注焦点,制定行政区划法草案绝不仅是为特定的1、2个县市,而是以带动全面性的行政区域调整、均衡区域整体发展,进而健全地方制度为主要的目标。希望内政部尽速配合国土整体规划,完成合理的地方自治图貌,循序推动。

在财划法修正草案部分,张俊雄说,这次修正划一直辖市、县市在税课收入及一般性补助款的分配基础,且将以公式计算地方政府分配的中央统筹分配税款,没有直辖市与县市分别,不同于现行易引起争议的按比例分配方式。

他说,财划法的修正应能有效因应地方争取升格对财政调整制度所造成的影响,同时也能落实地方实质财源增加,并确保直辖市、县市及乡镇财源只增不减,对改善地方财政、落实均衡区域发展,应有相当助益。

张俊雄表示,行政区划法草案与财划法修正草案互有关连,可谓互为配套法案,对政府组织及财政、甚至经贸竞争力影响深远,有必要尽早实施,希望内政部、财政部、主计处等机关积极与立法院各党团沟通协调,尽早完成立法程序。

财政部次长刘灯城表示,财政收支划分法曾于88年修正,迄今已逾8年,中央与地方财政情势已有所改变,这次修正重点包括:1、划一直辖市及县市税课收入分成基础;2、扩大中央统筹分配税款规模;3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分配以公式入法;4、中央统筹税款分配乡镇由县订定分配办法,各县应保障乡镇获配金额,不低于基准年期平均分配水准,并维持由中央按月平均直接拨付乡镇的配套规范。

另外,还包括:5、建构中央统筹分配税款透明化分配机制;6、强化补助制度规范并作法律层次保障;7、提升地方财政纪律及开源节流绩效;8、因应中央业务移拨地方机关,有关人员移拨、经费移拨及权益保障措施,授权行政院会同考试院订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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