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货物未捆牢散落险酿灾 桃园芦竹警迅速排除并依法开罚

南崁派出所长江弘裕指出,针对车上货物散落路面部分,警方已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制单举发,将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罚锾。呼吁驾驶人上路前务必捆牢货物,确保行车安全。(徐乃义/大纪元)
人气: 5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6年08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19日9时20分许,芦竹警分局接获民众报案,称于芦竹区仁爱路三段往林口方向之山路路段,有大货车载运货物散落路面,影响行车安全。警方获报后不敢大意,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

高姓男子驾驶之大货车,行经该处山路时,疑因车上装载之铁制品货物未捆扎牢固。(桃园市芦竹警分局 提供)

员警到场后发现,高姓男子驾驶之大货车,行经该处山路时,疑因车上装载之铁制品货物未捆扎牢固,导致大量铁件散落满地,占据车道。所幸当时并未造成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处理员警除第一时间在后方实施交通疏导与警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货车司机也通报厂商派人迅速将散落物清除完毕,恢复现场交通顺畅,针对货物散落违规部分,警方已依法制单告发。

大量铁件散落满地,占据车道。所幸当时并未造成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桃园市芦竹警分局 提供)

芦竹警分局呼吁,汽车装载货物行驶于道路,货物应依规定捆扎牢固,若有未依规定绑缚牢固导致物品飞散、掉落情形,不仅危及后方用路人生命财产安全,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1项第2款规定,将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罚锾。请用路人上路前务必确实检查车载物品,共同维护道路行车安全。◇

责任编辑:昌英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