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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研修广电三法 新闻儿童节目不置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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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十四日电)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关心“新闻广告化”及“置入性行销”问题,正研拟修正中的广电三法,将规范新闻及儿童节目不得置入广告。

随着数位汇流与传播媒体生态改变,节目与广告界线渐趋模糊,资讯型节目新闻广告、置入性行销问题应运而生。

NCC今年初提出委托研究的“我国广播电视广告政策规范研析”报告,建议政府应订定规范,比照日本和欧盟,禁止新闻、公共事务和儿童节目的置入行销。

NCC这届新任委员也关心节目广告化问题,日前委员会议中特别要求听取相关研究报告,并做成结论;基于维护新闻编辑自主权及保护儿少立场,研修中的广电三法将规范新闻与儿童节目不得置入广告,同时将广告时间计算基准、资讯型节目及置入性行销等广告监理政策,一并纳入考量。

首届NCC委员在去年底完成整合现行的电信法、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及卫星广播电视法,提出“通讯传播管理法草案”,但送到行政院遭退回,这一届NCC委员决定朝个别修广电三法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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