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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0日电)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民法物权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家有恶邻不只可以向主管机关检举,还可以要求法院介入命其停止与强制执行。
过去常常发生邻居冷气机滴水、排油烟机热气、邻近工厂工地制造噪音、异味与排放污水等问题,都只能向主管机关检举,请求劝导改善或裁罚。
法务部修正民法第774条至第798条相关规定,未来民众可以直接请求法院介入,以妨害排除判决请求权命其停止,进而强制执行。
这次也修正,未来民众捡到遗失物,不再只能交给警察或自治机关,也可交由拾获场所的管理机关、团体或其负责人与管理人,并将物品交存。不仅缩短繁复的程序,也避免给予拾得人过重的义务。
此外,过去共有物裁判分割方法只有原物分配、价金分配或二者兼具,超出范围就算是违法,修法后,法务部将相关裁判分割方法交互运用增加到八种,将可有效增加共有物分割方法的弹性。
在共有物管理方法部分,过去规定管理行为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才可以进行,但民法第820条修正过后,除契约另有规定外,以共有人过半数、及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或应有部分过半数、人数不计,即可进行共有物的管理。如果共有人不同意上述管理人之管理,认为有失公平者,得声请法院以裁定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