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三读 军人违失行为处理改采刑惩并行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健光台北30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陆海空军惩罚法部分条文,确立军人违失行为处理将从现行“刑先后惩”程序,改采与公务员相同的“刑惩并行”程序。

国防部陆军常务次长黄奕炳于条文初审时表示,修法将可解决以往因刑事侦审期间过长,无法适时处罚,衍生部队管理,不利军纪维护,造成社会误解等问题。

为确立多年前过犯应不应惩罚,修法新增惩罚权消灭期;撤职为10年;管训、降级及记过为5年;悔过、禁闭、罚薪、检束及申诫为1年;罚勤、禁足及罚站为1个月。

其中,若被惩罚人不服撤职处分,新增被惩罚人得依法提起诉愿、行政诉讼;若不服其他惩罚处分,得向上级申诉。

修法也新增权责长官知悉所属现役军人有过犯行为者,应即实施调查规定。若调查结果认为有撤职、记大过、罚薪、管训、悔过、降级或禁闭惩罚必要时,应召集会议评议,并通知行为人,给予陈述意见机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