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放屁与民主

司想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3月21日讯】放屁和民主有什么关系吗?好像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其实不然,这里面的关系可深着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在一个民主的社会里,人民拥有放屁的权利,这是其一;其二,别人也拥有指责放屁人的权利。放屁就和呼吸一样,是人体正常的生理现象,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放屁当然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同样,如果你的屁很臭,熏到别人了,那别人也有权利指责你。你有放屁的权利,人家也有指责你的权利,这就叫民主,这就叫平等,这就叫自由。
  
当然上面说的是在民主的社会里,在专制的社会里,在“官主”的社会里,指责别人放屁可是有被杀头的危险的。我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是有确凿证据的,不信,请往下看。曾经有一个人因为指责别人放屁,就被统治者判处死刑,这个人叫吴述樟,年仅二十二岁。
  
关于他的具体事件是这样的: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国大陆,吴述樟在《毛主席语录》“再版前言”的“毛主席的指示,一句顶一万句”的旁空处,写过“放屁”二字。一九七0年八月的一天,人口仅三十万的省会银川市近十万人挤满体育场和四周的街道,观看公判“现反(现行反革命)”。这天判决的是以十三名青年学生为成员的反动组织“共产主义自修大学”。因一名女性已在关押期间触电自杀,其余十二人,三名“死刑,立即执行”,吴述樟就是被枪决者之一。
  
现在思维正常的人们看到这一条“新闻”的时候,都会瞠目结舌,感到不可思议。是呀,毛可以“放屁”,难道就不允许别人指责你放屁了吗?因为我们现在思维正常的人来看“毛主席的指示,一句顶一万句”这句话,确实就像是在“放屁”!可是吴述樟就因为指责毛泽东放屁而这样被杀掉了。
  
这样荒唐的事情在那个时代并不少见,而是太多了。在陕西,有一个小孩呼喊“毛主席万岁”说了一句“哪里能活一万岁”,结果成“现行反革命”,被县军管会判处死刑,于一九七○年六月枪决。
  
与此相反的,台湾的民众享有言论、游行、集会、结社的自由,人民高呼“阿扁下台”的口号,却不用担心吴述樟的下场,这就是民主和专制的区别,这就是民主和“官主”的区别。
  
也许有人说,吴述樟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现在的中国大陆已经很民主了,不会像那个时代那样疯狂和无理智了。其实不然,就在当今的中国,还在发生着许许多多类似吴述樟这样的事情。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局迫害,从罚款开始直到拘留、劳教、判刑、活体解剖、迫害致死,可是他们却无处申冤!因为我们中国大陆没有什么人权与自由、民主,一切的媒体工具都掌握在中共手里,老百姓只是被统治的对象而已。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利用一切可以申冤的方法,无论是电台、电视台还是报纸、传单,甚至利用人民币来传达自己的信息,他们希望得到善良的人们的理解和帮助,期待正义的声音。可是邪恶的中共却给他们扣上了各种各样莫须有的罪名,然后加以迫害。截至今天被中共所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经达到3144人,这些迫害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对吴述樟们的迫害又有什么样的不同呢?
  
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文字狱,可是都不能和今天的相比,如此大范围的、邪恶的迫害是史无前例的。善良的人们好好想想吧,今天是法轮功学员,明天会是谁呢?在邪恶的、专制的社会制度下,人民永远不能自由,只有官可以有放屁的权利,而民却永远没有指责放屁者的权利,哪怕它的臭屁熏到了人民,而一旦对他们进行指责了,就会招来他们的打击和报复。
  
《九评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广泛传播,相信许多人都看过了,是时候了,我们该觉醒了,彻底的远离中共邪党,退出中共邪党,迎接自由和民主的到来,到那个时候,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指责放屁的人,让他们去熏不到别人的地方放屁去吧,而不必担心像重蹈吴述樟一样的命运了。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司想:品读《三国演义》之“元直不语”
司想:品读《三国演义》之“先主仁德”
司想:品读《三国演义》之“鞠躬尽瘁”
司想 :品读《三国演义》之“神秘文化”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