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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卓:父杨春林被重判的一些感想

杨卓
2008-03-26 12:54 中港台时间|03-26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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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6日讯】一直以为法律只是用来惩治恶人的,到今天才彻底明白,中国的现行法律是专门用来保证贪官的,是专门用来依此抓捕一切发出不同声音、或是乐于助人的国人的。奥运象征着和平,中国奥运却让这不复存在,让我感到失望至极。在奥运圣火点燃的几乎同一时刻,我的父亲杨春林被重判五年,当我对同学、朋友们说起这些时,他们也无法相信、无法理解。这个时代,难道助人为乐也沦为罪恶了么?

现在中央政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和谐社会的和谐究竟体现在那里?父亲杨春林发起起争取人权的签名运动,就是希望能够敦促政府更大程度地在奥运前解决目前中国突出的社会矛盾、使社会更加和谐,何罪之有?和中央政府保持着一样的目地,为什么我的父亲竟会被如此重判?

中国的宪法上清楚地写着言论自由。什么叫作言论?言论在现代汉语大词典上的解释是“关于政治和一般公共事务的议论”。父亲杨春林的文章都是学术论证或实事评论,是思想表达,是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的。更何况,“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这也是总理所大力提倡的——父亲的文章只能加快中国民主化进程,使中国进步。所以我要说:言论自由,思想无罪,我的父亲杨春林无罪!


──转自《胖子的博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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