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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抽查药袋标示 为民众用药安全把关

药袋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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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程启峰高雄二日电)高雄市政府为保障民众用药安全,今天由消保官郑秋洪、黄崇杰率卫生局药政与医政科人员,无预警抽查全市医疗院所及药局的药袋标示有无符合相关医疗法规规定,发现部分医疗机构药袋标示仍有瑕疵,当场促其改善。

市府消保官表示,医疗法、药师法、医师法及全民健康保险医疗办法规定,药袋上应标示病人姓名、病人性别、药名、药品剂量、药品数量、药品用法、机构名称、机构地点、药剂及调剂者姓名等十项,这次查核高雄市数十家医疗院所及药局的药袋,都符合标示规定。

不过,消保官另针对卫生署建议医疗机构得于其药袋上标示主要适应症、主要副作用及其他用药指示等部分,部分医疗院所及药局,则未能标示清楚。

市府呼吁,民众在看病拿药时,应先行检视药袋有无依上述项目标示,若有医疗机构疏漏,可向主管机关卫生局或消保官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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