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宪判决,践踏人权,玷污奥运

维权网关于胡佳先生被判刑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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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4月3日上午9点半,北京爱滋病关爱者、维权人士胡佳先生,在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第3庭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年。维权网对此提出强烈抗议,认为这是公然违反中国宪法、践踏人权、玷污奥运精神的典型的因言治罪案!

据悉,到庭参加今天宣判的有胡佳的代理律师李方平、李劲松先生,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及胡佳的母亲。法院依据胡佳就维权问题所发表的6篇文章与接受外国媒体的两次采访中的部分言辞来定罪。对官方的恶意指控以及基于对官方进行公正审判的怀疑,胡佳先生以勇于承担的精神,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维权言行不置辩解。同时,鉴于对提起上诉结果的怀疑,也考虑胡佳身患肝硬化,审讯期间羁押拘留所环境恶劣,所以胡佳先生是否上诉目前尚未最后决定。

胡佳先生大学期间就积极参加爱滋病关爱活动,为河南及其它许多地方的爱滋病患者的权益奔走呼号,并给他们提供法律、政策及精神与物资上的帮助。为此他曾经作为中国爱滋病关爱人士,为《中国青年报》所专题报导。后来胡佳先生广泛参与中国上访群体、拆迁户、下岗工人等维权事件,及时对他们的维权情况通过网络向社会披露,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此遭到中国当局的多方打压。

2002年胡佳探访河南艾滋村时被当地警方拘禁。从2004年4月至今4年中,胡佳先生多次被北京警方软禁、传唤、绑架、关押、殴打。2004年:4月3日至5日,4月13日至15日,5月22日至6月6日,胡佳先生先后被北京警方带走,关到警方事先布置的不知名的旅馆地下室。2005年:4月28日至5月4日,7月2日,胡佳从北京市朝阳区搬到通州区后,又多次失踪“;11月在郑州举办的中国爱滋病防治工作会议期间,胡佳被警方抓走后,因卫生部高级官员出面干预,他侥幸免住小黑屋”,而是被警察挟持着到洛阳等地“参观”爱滋病防治示范区。 2006年2月16日至3 月28日被便衣警察绑架秘密关押共41天;月7日、8日、26日先后遭到警方传唤,后一直被严密监控、软禁在家。2007年5月18日再次被警方传唤; 11月前去医院照顾妻子生产时,被监控的警察殴打;2月27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从家中抓走。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胡佳先生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005年有126天,2006年有214天,2007年有226天,2008年至今被关押并判刑。

胡佳先生在被关押期间,警方最初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被非法剥夺律师咨询权;同时作为身患肝病的患者,胡佳每天要面对审讯,有时长达4小时,严重影响了他的身体;他需要坚持服药,家属遵医送药也遭到拒绝,而看守所却未能给胡佳提供全部所需药物,这明显违反中国也签署的国际《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胡佳关押期间他的妻子曾金燕也被软禁家中,连刚满月孩子下楼晒太阳都不被允许,因此导致孩子缺钙,甚至也无法外出买奶粉,让孩子饮食都无法得到保障,这种残忍的“株连”竟然殃及幼儿,违背法理人性。胡佳一案3月18日开庭时官方居然以曾金燕与胡佳父亲涉案为由不让他们参加旁听。

上述这些违法侵权的行径,不仅公然无视中国政府998年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违背中国作为常任理事国理应表率遵行的《世界人权宣言》,同时也违反中国自己制订的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

胡佳先生本着做人的良心,秉持宪法赋予的权利,参与社会维权运动,如实公开报导中国发生的各种侵权事件。这是一个现代有责任心的公民的表现,是法律上受到保护、道义上应该提倡、社会文明发展所需要的,理当受到尊重。然而胡佳先生多年来却因此受到软禁、绑架、关押、殴打,饱尝了人身自由被无端剥夺的痛楚。今天法院居然以胡佳先生的维权言论以及没有公开的朋友私下通信作为证据拿来定罪。这是因言治罪、践踏公民人权的又一典型案例。

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一再提倡“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中国申办奥运时承诺改善人权,言犹在耳,全世界都在关注即将在北京举行的奥运,当局依然罔顾法制,无视文明,藐视国际公约,公然将依宪践行自己权利的良心公民构陷入狱。3月24日重判黑龙江维权人士杨春林,如今又重判维权人士胡佳。如此蔑视普世人权价值,与奥运精神背道而驰。

在此我们强烈遣责这种违宪违法,践踏人权的行径!同时也呼吁中国司法当局立刻依法纠正这种公然违背宪法的判决!还胡佳以公正和自由!切实落实中国申办奥运时所向世人作出的庄严承诺,让奥运成为一个中国改善人权状况的契机、而不是镇压和虐待维权人士的理由。

维权网

2008年4月3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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