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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哲学之质量互变定律的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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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1 09:40 中港台时间|04-30 20: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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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日讯】“质量互变定律”是马氏哲学主要的三大定律之一。按照这个定律所阐述,事物的发展是由量的积累最后达到质的飞跃。事物是按照这样一个基本的规律变化的。马氏哲学是称为“唯物主义”哲学的。而这个定律却需要主观因素的参与主导。举例说明:比如一个苹果是个好苹果。可是放的日子久了,保管不良就会烂掉,变成烂苹果了。如果用质量互变定律来分析,说苹果从量变到质变,变成烂苹果了。可是苹果只有一个细胞变质时我们一般不会说它是烂苹果。两个细胞变质我们也不会说他是烂苹果。那么到底有多少细胞变质腐烂我们才会说它是烂苹果呢?

马氏哲学提出一个关节点的问题。就是事物发展到突破这个关节点位置的时候就达到了质的飞跃。可是好苹果变烂苹果并没有什么界限。没有什么关节点。就像这个苹果,有的人会认为苹果烂了百分之一就是烂苹果。有的人会认为烂掉十分之一是烂苹果。就是说马氏哲学这个事物发展定律,对事物发展情况的定性上,是由主观决定的。不符合他的“唯物”原则。质量互变更是乌有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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