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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泰换囚 台湾法促会:从国际人权出发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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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芝芸、黄自强台北二十五日电)台湾法治促进会理事长张学海今天接受中央社专访表示,虽然在泰国外籍受刑人服刑八年,即可透过换囚遣送回国,但“换囚协议”需以国家名义进行,台湾受制泰国一中政策,受刑人无法透过这个管道回国。他呼吁能打破意识形态,从国际人权观点出发,才是现阶段努力目标。

他指出,近期泰国的台湾受刑人人数至今年四月份为止,共有一百一十五人在泰服刑,其中有八成受刑人因毒品案件入狱,平均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另有八人被判死刑。

张学海分析,台湾人涉及毒品案件的原因,大多是因好心或有利可图而帮人家拿行李或拿样品,却被卷入其中,近年也开始出现卡债族以此为赚钱管道而入狱。

他指出,目前台湾受制泰国一中政策,两国无法签订换囚协议,近年来换囚协议唯一进展为陈定南任法务部长期间,曾拟定台、泰两国受刑人遣送回国条例草案,但仍未签订;另一管道为申请泰皇特赦与减刑,但泰国将毒品视为罪大恶极,因此将这类受刑人排除在外。

张学海在专访中希望有关单位打破意识形态,从国际人权方面去思考两国换囚问题。他曾针对在台湾的泰国受刑人进行问卷调查,有六成受刑人对于两国签署“换囚协议”乐见其成。

从国际人权观点考量,张学海接受专访时认为,透过法促会与泰国驻台代表处合作,成立“律师团”与“志工团”培育台、泰法律通译人才,则是现阶段努力方向。

他以台商陈义雄案为例,说明台湾在泰受刑人也不乏有疑点案件,张学海说,陈义雄是在泰国搭便车,结果车上被搜出毒品,被认为是共犯,由于语言不通,笔录、沟通不便,关键证物提供错误,被判处无期徒刑。

他说,因此目前先由代表处从台湾北、中、南地区遴选熟悉中文的泰籍人士,交由台湾法促会招募的律师团进行训练,培训期约二至三个月,让法律翻译更精确,张学海希望未来在泰国也能依此模式办理,改善因语言不通造成冤狱的情况。

除与官方合作外,张学海说,也积极与泰国慈善基金会接触,希望透过慈善基金会与皇家基金会的友好关系,取得泰国官方信赖,进行交流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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